[一针见血]:陈水扁洗钱背后的政治秘密
来源:南方网
[b] 陈水扁洗钱案发,正好让台湾泛蓝群众所怀疑的传闻都似乎一一应验,真相简直比电影都精彩。不过即便有心理准备,读者也不禁会问:华人民主怎么走到了今天?台湾怎么会出现一个像陈水扁这样大起大落的政治领袖?[/b]
但仔细分析阿扁所涉巨款,无论是如他所说是选举捐献余款(部分已经捐给民进党),还是如泛蓝指称的那样是二次金改的权钱交易,都是基于一个政治模式:陈水扁利用手中占有的中央资源,分发钱财给党内参选人员,以获得党内各派的忠诚,或者向各大财团企业主索取,换得对他们的中央政策支持。这种民选政党中央一级和党内或者地方派系、各金主的权钱交换,在政治上叫做[color=Red]“庇护(patronage)和分赃(spoil)”,[/color]而在中国,要追溯到北洋政府。黎安友、张朋园、陈明通对北洋、国民党在大陆、国民党在台湾的[color=Red]“庇护-分赃”[/color]体系有过精辟研究。
袁世凯称帝失败,北洋政府再开国会,民主选举成了一种政治正确,再篡权的军阀也要用选票来获得权力,段祺瑞、徐树铮组成“安福系”,通过无所不用其极的贿选,来保证自己的人把持国会。是很肮脏,但贿选要比暴力更不坏。后来,国民党掌权,在训政和抗日期间选举暂停,战后终再开国会。但狭隘的国民党,为了排斥共产党和第三势力加入国会,不但贿选,而且控制提名,甚至干脆否定选举结果,最终失去大陆也是咎由自取。两蒋在台湾时期,充分发挥“庇护-分赃”的功效,用党产和党国权位来换取各个党内派系和地方派系对中央的效忠。
1979年元月,美国和台湾“断交”,蒋经国认为,台湾如果要想不被美国抛弃,唯一的可能是走向民主,成为一颗有用的战略棋子。因此从1980年美丽岛案公开审理、不判死刑开始,台湾不回头地迈向了民主。虽从党国体制演化成民主议会体制,但后面支持的金钱和动员政治机制,依然是这套“庇护-分赃”系统。开民主风气的李登辉,直接默许黑金政治,吸纳地方派系入党竞选议员,才在完全不占据民主道义资源的情况下,让国民党政权得以苟活。
在民进党获得政权之前,党内派系主要以政治理念和形成团体区分,真正出钱支持尚无执政希望的民进党的金主,实在是坚定的“台独”支持者。2000年,因为国民党的分裂,民进党意外获得政权,也就立刻掌握了中央资源和献金渠道,各路金主也视献金为政治投资。陈水扁做的事情,其实就是削弱已有的按照理念结合的党内派系,而回归传统的“庇护-分赃”模式。民进党刚刚承认党的确收取了陈水扁3.9亿台币,而几乎每个民进党政治人物都在竞选时期收取了陈水扁的钱。事实上,可以肯定的是,陈水扁涉及洗钱的巨款,肯定大部分来自企业和商贾捐献,但由于台湾政治献金法不严格、不明财产立法又不能追溯,只要企业主自己不承认,寻找可以治陈水扁贪污罪的“对价关系”,几乎不可能。
金钱是政治的奶水。只要一天国民党的党产还在,要想严办民进党涉及政治献金或者企业捐献的丑闻,都没有坚实的政治基础——实际上,一个有党产的党,在需要金钱运作的民主政治中,对其他党是相当不公平的。而且现在开始过分严格政治献金,就等于断了其他政党的活路。这就和带资承包的建筑商一样,总比对手更能得到投资人的信任。
严格意义上说,完全消除“庇护-分赃”现象是不可能的,所谓政治献金,其实就是合法化、程度不大的“庇护-分赃”,因为的确民主政治由捐献给养,要比从党产给养公正得多。问题是如何法治化政治献金、如何防止官员个人获利。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验就是公开化献金过程,把所有的对价关系摆在桌面上,让政治家的私下庇护变成公开的承诺,这样让选民尽可能地知道,他们选的人,是要为哪些利益阶层服务的。
但在当今蓝绿对立、国民党党产还在的台湾社会,现实地而不是道德地去解决这些问题的土壤尚未存在。很可能,陈水扁会最终脱罪,民进党无法摆脱历史包袱,理想的两党制还是一个遥远的民主梦。
[color=Silver][本帖最后由 审核员 于 2008-09-09 16:22 编辑][/color]
[b][size=4][color=DarkRed][align=center]扁式“台独真谛”:以爱台谋权 以爱民刮财[/align][/color][/size][/b]
[b]美国《侨报》昨日刊文指出[/b],台湾政情的惊人变化,莫过于岛内有史以来权位最高的洗钱嫌犯、贪腐嫌犯陈水扁的大曝光。蛛丝马迹为何现在才暴露,一则因其在位掌权,大有捂盖子的邪力;二则痛脚还没有抓紧,还能滑掉。如今,捂盖子不易,滑掉更难。这位“台独贪腐旗手”原形毕露,不仅为其家族吹响了挽歌,也为“台独”吹响了挽歌。
陈水扁海外洗钱、海外密账曝光后,人们强烈关注。所洗之巨款从何而来?最明显的是,前年太平洋百货(SOGO)经营权争夺战期间,远东集团总裁徐旭东曾利用私募基金操作,“捐赠”约3.8亿元台币给陈水扁,这笔巨款最后同样流入扁在境外的人头账户。这是继“公务机要费”案后,又一桩涉贪疑案。
一人一家之贪腐,还牵出同党之贪腐。台湾政治大学殷乃平教授透露,很多政客都透过外资银行将钱送到海外,2000年以来,每次“大选”都有一波洗钱高峰,而且数量逐次攀升。据台湾银行界估计,8年来资金流出超过2000亿美元。可见已非一人之腐,而是群体之腐。
岛内外舆论普遍认为,曾口口声声“最爱台”的“台湾之子”,原来是“最刮台”的“台湾之耻”,曾自封而又被捧的“台独教父”,实为擅于贪腐和言传身教的“台独教腐”。但究竟本是“台湾之子”、“台独教父”,后来堕落为“台湾之耻”、“台独教腐”?还是本就是“台湾之耻”、“台独教腐”,但以“台湾之子”、“台独教父”来挂羊头卖狗肉?
文章认为,两者都难排除,但有个滋长过程。陈水扁们曾以反国民党贪腐、专制出头,但错解了历史的曲折,而陷进对历史的曲解。台湾民主发展,往往误入民粹主义之途,“民主斗士”很快就蜕变为“无耻政客”,利用民粹主义贩卖“台独意识”,制造族群、意识形态矛盾。为夺权而扮成“台湾之子”,其实从竞选台北市长时就是陈水扁的惯用伎俩。
三方面因素凸显:一是在进入权力巅峰之前,本有贪欲,不得不有所节制,在进入权力巅峰之后,无所顾忌地膨胀和迸发;二是权势地位的腐蚀,权力登顶之后,地位独尊,权力独大,有空可钻,大利可图,放开手脚,为所欲为;三是为预留后路的筹谋。
尽管口口声声推行“台独”,实际上日近穷途,明知不可为而强为之,心中策划着为自己和家人留后路,能刮则刮,能藏则藏。与其空手为“台独”殉葬,不如藏满腰包自肥自享,正是陈水扁所想。三者交织,加速加大了贪腐过程。
概言之,“台独”是外衣,“贪腐”是里子。借“台独”造势,夺取权力,反过来又利用“台独”大灌迷汤,掩盖贪腐,扩充私囊”这才是台湾政坛所有类扁政客的本质。
文章最后说,以“爱台”之名,谋爱权之实,以“爱民”为幌,行刮财之谋,这就是扁式权术的“台独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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