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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标题:[反弹琵琶] 【心连灾区】“石在,火种不会绝”?【原创】
wgx_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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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连灾区】“石在,火种不会绝”?【原创】
wgx_28 发表在 不拍不快|杂文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

  针对明末文学家张岱:“忠臣义士多见于国破家亡之际,如石敲出火,一闪即灭,人主不能急收之,则火种绝矣。”的观点,鲁迅认为:“石在,火种不会绝。”一个是大文豪,一个是大文豪、大思想家,二者的观点都有道理,仔细想来,不敢完全苟同。

  这里首先要解释“人主”指的是明太祖朱元璋。难得被鲁迅先生定义为“四千吃人的历史”中竟有张岱这个智者,说出的话确实有一定的道理。纵观中国历史,又不尽然。为了便于论述,现将国家比为“我石”,要砸破“我石”的称为“他石”。“他石”要通过砸“我石”才能崩出火花,火花瞬间即逝,对于“收”这个过程要求很高。悖于张说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我石”变“他石”,把“我石”砸碎了,尽管有火花,是给人家用的。如:好玩“烽火”戏诸侯逗褒姒一笑的西周末王“幽”,人家玩的是烽火,比火花壮观,结果还没来得及欣赏火花就一命呜呼了,就连难得一笑的最古老的冰美人也被犬戎大哥拽上宝马尽情享用去了。滋味如何?其实这个“他石”也不算猛 ,关键是幽王就没有想到“火”,更不想收“火”,“幽”既然这样豪爽,那申侯之流自然由“我石”变为“他石”,原来不是没砸出火花了,是预付给犬戎兄弟了。纣王比周幽王有过之无不及,玩着“狐狸精”还不过瘾,发明了“炮烙”,接着“剖腹挖心”训练解剖术,中国的医学却没有受一点益。结果在“酒池肉林”美死了,有火吧?既有“火”,还有“前徒倒戈”。大明帝国平西伯“三桂”没有从崇祯那里收到过火花,大概是“绳+木+脖”磨不出火花,为“圆圆”怒而做急先锋领满兄满弟,当然还有新“人主”,杀向“我石”。好不痛快啊!

  二,“他石”太厉害,把“我石”砸碎,火花太小,或大而无用。始皇帝灭六国,大抵如此,当然,“后胜之火”很大程度要归于第一种,又不完全相同。反过来,刘邦灭秦、楚亦是如此,没见二世收火,倒有“高人”指鹿为马,可找到造假的祖师了,比秦桧还坏,下场倒比桧强。喜欢“坑人、放火”的霸王却没“火”了,跟铁较劲,一试就见效,头还没落地就明白锅是铁打的好,反应很快啊!

  三,尽管“他石”不断砸,“火”金花四溅,就是不收,即使收一点也要痛痛快快把他灭了。可称为典范的是袁绍,不但不收、不用、坚决灭“火”,连亲兄弟的“火”都要灭,虽说坚持就是胜利,袁绍坚持到底失败。与此相同就是南宋小朝廷的诸位“人主”,父兄被掠也没有"火”,知道死了还没有“火”,对于主动来“火”,必须时刻提防,“十二道金牌”耍得跟多米诺骨牌一样,揭皮揭够了,就用绳子。可恨,难以言表!后来又出了一个贾似道,不是“似道”,而是确有其道,新的蒙兄蒙弟及"人主”乐开怀呀!

  张先生是了解这些的,毕竟还粘了清初。鲁迅先生更不用说了。看来,历史上真正会收“火”、用“火”、长久保“火”的人不多啊!有那么几个就不说了。

  到了皇恩浩荡的老佛爷在世,日不落,法兰西,德意志,俄罗斯,葡萄牙,大日本......这“火”可大了,使劲砸啊!“火”旺啊!一烧就是几十年,也没少收,也没少用,“康梁”被灭了“火”,一个美女也被扔到井里,一个皇帝通过进修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变成钟表工程师。结果自古以来对外宣战中国第一人的光荣谁也抢不去了,那些很“火”的“拳民”流了血不说,还被送给“火”气很大的“外石”砸,老佛爷又接着做“老佛爷”,弄个园子,培养一些戏子,美啊,但结果却看不到了。有人掘坟!老佛爷!

  鲁迅从中山先生的"真火",看到了袁世凯的“火”,北洋军阀的“火”,悲愤至极,立志“破坏这轨道”
  以为"只要人种在......象......人。”因而有了“石在,火种是不会绝的”的自信。鲁先生啊,历史上的“火”都被你给认定了,你还嫌“火”不够啊?原来是“我火”、“他火”,你也亲眼看到了“外火”的肆虐,你怎么忍心随便砸“火”呢?有了火就想法收着,捧着,爱着,护着,顺着,烧着。千万别让他灭了!别被这“我火”、“他火”又加上“外火”给“火”了,说不定那天有冒出天火、地火、水火。就收一把真正的“火”别让他熄灭了,这样最好!
  先生,我说的对不对?你的在天之灵能听到我呼唤吗?......
  

[本帖最后由 鬼文子 于 2008-6-14 22:5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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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卑未敢忘国忧!
发表于 2008-6-4 20:13  顶部
 
liujin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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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臣义士多见于国破家亡之际,如石敲出火,一闪即灭,人主不能急收之,则火种绝矣。


石在,火种不会绝


两个老先生说的都有一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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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认真的 不喜欢说假话 说得不好请不要笑
发表于 2008-6-4 21:59  顶部
 
清风不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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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笔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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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且听风吟。
发表于 2008-6-23 13:00  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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