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日,日本天皇裕仁宣布日本正式投降.
1945年8月14日上午,日本最高首脑在日本皇宫防空室举行御前会议,讨论无条件投降 的诏书问题。日本天皇裕仁考虑国内外形势和“彼我双方的国力战力”,表示如果继续战争,“无论国体或是国家的将来都会消失,就是母子都会丢掉”。决定发出停战诏书。同日,日本天皇发布了由各国务大臣副署的《停战诏书》,说:“朕深鉴于世界大势及帝国之现状,欲采以非常之措施,以收拾时局,兹告尔等臣民,朕己饬令帝国政府通告美英中苏四同愿接受其联合公告。”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的《停战诏书》正式播发,宣布无条件投降。

备受日军14年蹂躏之苦的东北人民,热烈欢庆光复

在湖南芷江的洽降会上,中国陆军总部的代表向日本侵略军的代表今井武夫一行进行训示

侵华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派其副总参谋长令井武夫 一行4人,飞抵湖南芷江向中国军队洽降

中国军人向侵华日军俘虏宣读:日本天皇的投降诏书

1945年9月2日,日本对盟国投降的签字仪式在东京湾的美国战舰“密苏里”号举行。
1945年8月15日中午,日本天皇向全国广播了接受波茨坦公告、实行无条件投降的诏书。9月2日上午9时,在停泊于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号上举行向同盟国投降的签降仪式。日本新任外相重光葵代表日本天皇和政府、陆军参谋长梅津美治郎代表帝国大本营在投降书上签字。以下为日本无条件投降书全文:
我们谨奉日皇、日本政府与其帝国大本营的命令,并代表日皇、日本政府与其帝国大本营,接受美、中、英三国政府元首7月26日在波茨坦宣布的,及以后由苏联附署的公告各条款。以下称四大强国为同盟国。
我们兹宣布日本帝国大本营及在日本控制下驻扎各地的日本武装部队,向同盟国无条件投降。
我们兹命令驻扎各地的一切日本武装部队及日本人民,即刻停止战事,保存一切舰艇、飞机、资源、军事及非军事的财产,免受损失,并服从同盟国最高统帅,或在他指导下日本政府各机关所要求的一切需要。
我们兹命令日本帝国大本营,即刻下令日本的一切武装部队及不论驻在何地的日本控制下的武装部队的指挥官,他们自己及他们所率的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
我们兹命令一切民政的、军事的与海军的官员,服从与实行盟国最高统帅认为实践这一投降所适当的一切宣言、命令与指令,以及盟国最高统帅及在他授权下所颁布的一切宣言、命令与指令,并训令上述一切官员留在他们现有职位,除非由盟国最高统帅或在他授权下特别解除职务者外,继续执行非战斗的职责。
我们兹担承日皇、日本政府及其继承者忠实实行波茨坦公告的各项条文,并颁布盟国最高统帅所需要的任何命令及采取盟国最高统帅所需要的任何行动,或者实行盟国代表为实行波茨坦公告的任何其他指令。
我们兹命令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即刻解放在日本控制下的一切盟国军事俘虏与被拘禁的公民,并给予他们保卫、照料,维持并供给运抵指定地点的运输工具。
日皇与日本政府统治国家的权力,将服从盟国最高统帅,盟国最高统帅将采取他们认为实行这些投降条款所需要的一切步骤。

1945年9月9日上午9时,在南京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礼堂举行的中国战区日本投降签字仪式。

1945年9月9日上午9时,在南京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礼堂举行中国战区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图为礼堂门口用松柏扎成的胜利彩牌。

1946年,中国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等人检验雨花台荒草中的被害人尸骨。

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11位法官坐席。

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全景。

中国军事法庭审判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谷寿夫

1947年4月26日,南京大屠杀案的主犯谷寿夫被押赴雨花台刑场,执行死刑。

1947年,在中国军事法庭受审的日本战犯向井敏明(左)、野田毅(中)、田中军吉(右)。

南京大屠杀刽子手——松井石根在美国宪兵押解下赴法庭受审

日本军官田中隆吉最先证实南京大屠杀是日军下令进行的。图为田中隆吉在作证。

上海派遣军情报主任参谋,兼华中方面军参谋长长勇

日本的战败《降书》第一页

日本的战败《降书》第二页

日本的战败《降书》第三页

日本的战败《降书》第四页

日本的战败《降书》第五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