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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奥运]
火炬手该不该拍卖火炬?
桃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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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手该不该拍卖火炬?
桃花园 发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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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某网站的奥运辩论中看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辩题—“火炬手该不该拍卖火炬”。说他很有意思是因为这个辩题本身就象“人性本善还是本恶”一样,正方双方都有足够的辩论空间,都能讲出一番道理来。不象上次奥运辩论的那个关于李察基尔的辩题,一出来肯定是反对方占了绝对优势,就形不成辩论的氛围了。
而目前投票的结果基本持平,也证明这确实是值得争论的一个辩题,摘录一下正反双方的观点:
正方的观点是:如果是为了灾区或者公益慈善事业,值得拍卖。
雅虎侠客6210:我觉得火炬传递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传递。这是一种协同和温暖的传递,光明的传递。那么把这种精神传递的工具拍卖又有什么太大关系。尤其重要的是这种精神又接着传给灾区的人们。有什么不对呢
体育:为了灾区的孩子,一切都是值得的!那是祖国的希望!
......
反方则认为:不该拍卖,火炬并非完全属于私人所有。
雅虎侠客2339:虽然说帮助灾区是好的,但你可不可以把你的别的东西捐给灾区,比如文具盒书包什么的,因为火炬是奥运会的象征,我们必须要保护火炬!
雅虎侠客6260:不该拍卖。火炬是留给火炬手作纪念的,并非完全意义上属火炬手私人所有。
就我本人而言,一方面觉得正方说得拍卖火炬捐献灾区很有道理,另一方面觉得拿火炬这种特殊意义的东西来拍卖确实有待商榷。就象那个“雅虎侠客6260”说的那样,火炬是否完全意义上属于火炬手本人也是一个问题。所以我的想法是:火炬手如果真想通过拍卖火炬捐献灾区,应该向奥组委申请,然后由奥组委统一进行拍卖,这样也通过官方处理,一方面解决了火炬手私自捐献是否可行的问题,另一方面也通过官方的影响力把火炬拍卖抗震救灾的意义和影响做到更大更广为人知。
不知道大家认为如何?
发表于 2008-7-4 13:41
鹂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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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有什么好的,是我我就给卖了!
----------------------------------------------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彼此的利益;
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各取所需!
发表于 2008-7-4 16:41
路太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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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支持正方的观点.因为本人觉得正方的做法绝对不会是对奥运会的不尊重.而且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并没有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主旨.
发表于 2008-7-5 06:21
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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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并没有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主旨.
----------------------------------------------
一个浅浅的微笑,
都能填满我的心海
发表于 2008-7-5 09:53
zxp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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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卖与不卖要怎么看,各自立场不同而已,何况物权法有相关规定
发表于 2008-7-5 16:19
jccg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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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这讨论 对错有什么用
难道那人就不会卖了吗?
我觉得不管对错 要看本人是怎么想的
发表于 2008-7-5 16:45
晕头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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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卖,毕竟奥林匹克的精神也就是希望世界能够团结互助,和平友爱.何必在乎哪种形式去救人,只要是合法的,都是可以理解的
发表于 2008-7-5 21:28
难以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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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确实是如此,如果通过正确的渠道,再将火炬拍卖资助慈善公益机构,或许效果会好些
发表于 2008-7-5 23:49
路太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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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人最大的失误还确实是没有经过慎重的考虑问题,但是我还是保持我支持正方观点的想法
发表于 2008-7-6 03:53
最爱的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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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拍卖,每一根都编上号。
第2008号火炬特定为刘翔在天安门用的那支。
一定能拍出超高价。
----------------------------------------------
爱~卡~卡!!!!!!!
圣火照亮前路!!!!!
来到华声潜水!!!!!
http://bbs.voc.com.cn/forum-84-1.html
http://bbs.voc.com.cn/forum-134-1.html
发表于 2008-7-6 15:29
松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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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我会支持正方观点的,如果能为灾区人民做些什么,我不会计较这件物品对我的价值的!
发表于 2008-7-6 16:27
gdfds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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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火炬虽然不属个人所有,但卖了钱也不是个人吞没了,必竟是用于公益事业了
发表于 2008-7-6 22:05
有谁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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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的100多万,到底需要不需要去交税,应该是免税吧
发表于 2008-7-7 13:56
nainiu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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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对灾区更有意义;不卖-可以选择其它帮助灾区的办法。
发表于 2008-7-7 14:52
zhaojingfeng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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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是一种精神的象征,倡导的是精神而不是火炬,为何
要把火炬当成是主角。
发表于 2008-7-7 15:34
paofu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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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火炬可以拍卖,火炬在奥运会里有着一个很重要的
角色,拍卖火炬可以让那些没有亲自参加火炬传递,或者
没有参加奥运会的人,可以让他们收藏,觉得这样更有意
义.
发表于 2008-7-8 18:11
我中文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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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件事情,拍得190万高价啊,网上有报道
发表于 2008-7-8 21:45
晕头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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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奥运火炬按照常里还说还是不能随便拍卖的,如果非要这样做,也要按照一定的程序
发表于 2008-7-9 08:46
zxp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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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不要卖,那可是一辈子的纪念,卖了的话,这么美好的记忆就不是没有实物证明了吗
发表于 2008-7-9 17:28
121tong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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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正方观点:“我觉得火炬传递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传递。这是一种协同和温暖的
传递,光明的传递。那么把这种精神传递的工具拍卖又有什么太大关系。尤其重要
的是这种精神又接着传给灾区的人们”。 的确,终点在于“精神”,不在于“
火炬”。
发表于 2008-7-9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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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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