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xstone 于 2008-7-5 10:52 发表
在一个地方发生的事情,实际上早在另一个地方发生过,比如2007年11月15日的南京彭宇案,十几年前在我身边就发生多起,
我的一个堂叔叔就是开车送人去医院结果还被判巨额赔偿,理由同样,如果不上你撞的你怎么可能送去医院,不是一次,而是N次.
今天又发生了杨佳的刺警察案,注意到网友几乎一般倒的态度,可见"人民警察"在百姓心中的"光辉形象",记得高二正值考试期间,
骑自行车上学时,途中也是被一个交警诬陷偷盗自行车,家中距离县城教远,等考试完后坐车回家拿着自行车车照去领车时,已经过了
半个月,这半个月天天不幸上学,天天骂娘,领车时竟然还被收了保管费,真是佩服呀!
警察叔叔应该认真学学解放军,真正的人民子弟兵!才能得到人民真正的拥护!
看了你的话,想起和一个开出租的聊天,他说以前他在深圳开车,交警就是要查他的车辆购置税发票(外地车),他当然没带了,于是,车被扣。叫他家里人赶紧把发票送到深圳,等他去开车的时候,发现车灯处于开位,电瓶干了,汽油也没了,他只好又出钱把车拖出来,重新加油,充电,该司机发誓说以后都不敢在深圳开外地牌照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