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斋石头探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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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新想
《石头记》是天马行空的杰作,一曲狂想曲,一部牢骚,一篇长篇檄文,一首动人的残梦,中国文学一座顶峰,唯美主义典范。
《石头记》是一部佚名小说。作者在文章中已明确告诉我们,它被空空道人抄来后,“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显然,在雪芹之前已有吴玉峰和孔梅溪看过,而雪芹仅仅做了编辑工作,为人作嫁衣裳而已。至今尚无确切证据证明作者是曹雪芹。(脂批不足证,理由见附文)
《石头记》既非人物影射小说,也非自传或家族史,不能捕风捉影地“索隐”“抉微”,将其沦为噱头家、胡言家的乐园。更不能象对侦探小说那样排时间对人物进行钻牛角尖地“分析”。在小说里追究、“考证”作者原型和经历徒劳无益,也是十分可笑的,试想:我们岂可认定祥林嫂为鲁迅母亲,阿Q为鲁迅父亲?难道我们可从《人间喜剧》推出巴尔扎克的身世?同理,将大观园看作恭王府也是荒唐的,因为大观园象《水浒》梁山泊宛子城一样,都是镜中花、水中月,根本没法在现实世界中生存,是理想境界,纯属虚构的产物。《石头记》作者也未必非要在《石头记》那样环境中长大才能写出《石头记》。这就好象《水浒》作者未必非要落过草,在山寨里呆过方能写出《水浒》一样。
《石头记》不同版本之间为何内容会有不同?愚以为修改增删之故也。我们不能排除作者为吃饭卖文而仓促发稿或其它原因所造成的瑕疵,反对有人因此趁机下蛆“索隐”乱说。而且很有可能不是一次写就,而是写一部分卖一部分;还可能不依顺序,以至版本众多且乱(已知近十种,估计生前没有一个完整版本)。由于构思的前后变化,难免文字有异。《石》既然是文艺作品,根据文艺创作规律,小说都会被改写。比如,据批文说,《石》最初可能设想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回目,为有些人所津津乐道,“可恨”后来被改掉了,但愚以为修改后可卿的形象更含蓄,更佳,更符合标准古典美人形象。她开了宝玉茅塞,是一个理想的引路人,但作者可能来不及改正相关内容。还有就是撵茜雪那一段,再明显不过,茜雪本来是被撵的,显然是作者回过来改写过,但来不及修改后来的内容;但也有可能改定本已经失传,这是一个明显的低级错误。小说本是虚构产物,作家把自己的东西改几回,甚至彻底推翻重写并不稀奇,古今中外不乏其人其例。莎士比亚的第一个剧本是《亨利六世之三》,《石头记》很有可能也是这样。比如“列藏本”已有八十回,第5、6两回可能还没有完成;17、18的回目尚未定下。79与80回尚未分开。窃以为这些不是偶然的抄误或遗失,极可能是彼时尚未完成。我们现在看到的抄本也可能是初稿,真正完本可能已失传;也可能根本没产生过。由于资料缺如,我们目前无法判断。
诸脂本一片混乱,抄写时间和对象已不可考。比如研究“列藏本”我发现,该本应是四个人从四个版本分别抄写而来,其中有的已被题为《红楼梦》,有的依然叫《石头记》,笔迹也不同,明摆着的事。很可能是抄坊为了尽快赚钱的“作品”,所以有的细节也被漏掉,比如批语被误抄成正文。
《石头记》南北两京并举以及从服饰家具描述来看,显然说的不仅是清朝故事。作者这样处理,首先可避免政治麻烦。其次窃以为有盛赞中原人物,讴歌华夏文化,仇清悼明深远意义,果真如此,作者应为汉人。
《石头记》可能是作者一部童年回忆录,一首残梦,并悼念几个姐妹的笔墨;也可能是作者模仿一个贵公子潦倒后追思自己早年贪图享乐以至一事无成的富贵生活的笔墨。开宗明义,作者在第一回开场所谓“作者自白”中道明主旨: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风尘怀闺秀。’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石头记》确实写到迎春被恶父贾赦卖掉,“出阁”落入山中狼口中结束,完全符合作者在开场白中的记闺阁之宏旨。而大可不必让她们都出阁,写尽诸姐妹人生,反而累赘,违背原旨。
从主观上来看,小说虽然技术上有些“虎头蛇尾”,却正符合残梦之“残”的特征。尽管我们为《石头记》的结尾扼腕,但八十回《石头记》确实是一部完成的作品,而不是残书,因为:
首先,八十回,一字不多,巧合的可能性非常小,明显是一部完整作品,而且从诸脂本看,第80回并非最后写成,作者早有到此为此的打算。
其次,众姊妹的结局作者在《十二钗》判词和《红楼梦》曲子词中已作了交待,这是以虚为实的手法,绘出整部作品模糊轮廓,犹如国画中的大背景;《石头记》最后几章贾府内乌云翻滚,已露出下世光景,让人感受到暴风雨已经来临:比如从庙里刮出的阴风和叹息声;75回贾珍父子被迫思想解放,宁府开棋牌室自谋生路;迎春被卖;不祥的灯迷;76回中秋赏月贾母情绪消沉;史湘云和黛玉的联诗在槛外人妙玉处结束;甄家(贾家的影子)出事等等,都具有启发性和暗示性。作者点到为止,此正是梦醒之处,也是《石头记》结束处。正应和了开首第一回开场所言的彰显历历闺人的目的,以及“携带弟子得入红尘,在那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几年”的全书大旨,没有必要让宝玉讨饭出丑。试想,如果照判词写尽红楼故事,比如让黛玉、宝钗惨死,与上面所言目的岂不相悖?让宝玉出家与“红楼”美梦主题也不符。把所有事情写完,把空间填得严严实实,既让人扫兴,又破坏前八十回形象,岂不超越“红楼富贵梦”范畴?续《石》显然是添足,我们挖空心思续貂正中作者“阴谋”。果然看官们照虚笔提示,生出许多疯狂想象来,自说自话竟产生了几百种“貂尾”,互不兼容甚至打起来。还被程伟元钻了空子。我们被狡猾的作者轻巧地玩弄于股掌之中尚不知觉。大家十分情愿地做了书商发财的填脚石。竟有许多高学历的人流着感激的眼泪看“黛玉焚稿”。这说不尽的八十回红楼残梦,不但为书商提供了商机,还为擅长无中生有的噱头“专家”和政治流氓,政权帮闲者提供了理想的出名媒介与场所。
再其次,再退一步来说,跟据第三回《飞鸟各投林》和前八十回所提到的所有线索,后四十回在客观上空间跨度太大,技术上不允许。比如宝玉后半生“贫穷难耐凄凉”;湘云“展眼吊斜辉”;巧姐在穷乡僻壤纺纱等等;如此众多人物错宗复杂的关系和结局,空间大大超越贾府,又如此长时间的跨度,很难想象可在后四十回内填满,而且吃力不讨好。
知人还须论世,当时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现象必须知道:即所谓“仁义道德,羽翼经史,言之大者也;诗赋歌词,艺术稗官,言之小者也;言而至于小说,其小之尤小者乎?士君子上不能立德,次不能立功立言,以共垂不朽,而戋戋焉小说之是讲,不亦鄙且陋哉!”(清 王希廉《红楼梦批序》)小说在古代是不入雅流的,小说家即使有天大才能也只属不务正业的三教九流之徒,社会闲散人员,弱势群体,社会地位不如农民,且有辱祖声,这也是大多优秀“无名”小说不敢署名的原因所在。所以穷困潦倒的小说家为了多卖几个钱,故意摆点噱头甚至“恶作剧”当然也无可指责。《石头记》是小说,不是传纪文学;雪芹是普通人,不是遗世独立超人,“沾染”恶习的可能性难免。
《石头记》虽“残”,但我依然将《石头记》奉为中国文学最伟大的作品。所以被认为“残”,其实问题出在我们“看官”身上,我们读小说通常执着于小说的结果和答案,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现实多变,犹如滚滚黄河,我们只要欣赏到它一幕瀑布或一段波澜不惊的状景即可,为眼前美景陶醉甚至流泪,却不用关心它到底流向哪里,不用黄河全部走遍。犹如宝黛在沁芳亭欣赏纷谢的桃花落在清流里向外“永逝”,并不用关心流出墙外会怎样,更没必要也没能力爬上墙关心它的芳踪。
《石头记》的时间与地点与仇清悼明倾向
第二回雨村明确无误地说宁国府荣国府在金陵:“去岁我到金陵地界,因欲游览六朝遗迹,那日进了石头城,从他老宅门前经过。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二宅相连,竟将大半条街占了。”
用“石头”命名此书,自然令人联想起石头城。
《石头记》又被称为《金陵十二钗》,故事显然发生在南京。而这金陵,正是明朝前期首都。纵观小说中京都位置变动,可能为了避免仇清悼明杀头之嫌。前清的文字狱是历史上比较有名的,稍有不慎即脑袋落地,作者处在这样险恶的环境下这样处理是理所当然之事,所以知人还须论世。这或许可能也是作者没有被镇压掉,作品反而能在满圈“观者诸公”中流行的原因之一,作者善于自我保护,非常狡黠。其实满人也不是个个心胸狭窄无情的,乾隆的堂弟弘旿已知道有“碍语”而“不欲一见”,就表现得很宽容。
第三回雨村带着黛玉“一日到了京都”。如果北京的话,没这么快。
从第七回“二十年头里”的焦大协助太爷建功时间推算,距那时五十多年,与明太祖1368年开国至1421年明成祖迁都的时间十分吻合,太爷显然是开国元勋。但第十三回秦可卿又说:“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显然与第七回有矛盾,窃以为同样是为了避免产生仇清悼明杀头之嫌所作的处理。
第二十九回:张道士八十岁,是当时荣公的替身,五六十年前也就二三十岁。
还有一条也可参考:裹足之风起于宋未,清朝最炽,明初是个过度时期,尚未普遍。明太祖朱元璋曾下诏明令禁止缠足。马皇后不缠足,还亲自授意御制《内训》,作为女学的教材来规范妇女行为。所以《石头记》中的女人,除了尤三姐,没有一个小脚女人,与那时情形大至相合。
整部《石头记》盛赞中原人物,讴歌华夏文化,只字不提男辫马褂、旗袍等胡服虏俗。
元妃的命运特别令人注意,《红楼梦曲 恨无常》有“望家乡,路远山高”之句。元春的结局安照上面几点推算,应跟皇帝一起迁都上了北京。
六十三回中出现了揶揄胡虏的文字。小说显然有心存故国、仇清悼明思想和大汉族主义。高鹗将这段敏感文字完全删除,恐怕也有怕麻烦的原因。
丑化佛道
根据《石头记》描述,石文乃是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子虚和尚加乌有道士化缘后吃饱了开玩笑、无事生非的产物。作者还故意牛头不对马嘴,让一个悟空道士(空空道人)来宣染“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的佛理,以显滑稽。僧人道士风马牛,小说一开头,作者不但让这一对活宝结伴而行,还让他们大谈荣华富贵风流案,明明是两个不务正业的小丑。纵观《石》文,凡是与这一僧一道有关的情节都是荒诞的,显然是两个漫画人物,游戏笔黑,余谓之“漫笔”。甄士隐和柳湘莲结局当然也不例外。作者庄谐并陈,显然继承庄子笔法,令人想起《南华经》笔下不伦不类的孔圣人形象。与其说是在宣扬佛法,不如说是讽刺佛教。
“情僧”说更是讽刺,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在于障眼,让看官以为主人公最后归了佛,以为作品主旨是宣扬“劝善”的佛教。事实上,庙里同样一片漆黑,甚至还要黑。第15回智能道:“你想怎样?除非我出了这牢坑,离了这些人,才依你”,是呀,这个世界根本无处可逃,天下乌鸦一般黑,大家都在一个大锅中。在《石》文中,僧侣道士的贪诈与世俗相比,有大过之而无不及:
第七回惜春问周瑞家的:“如今各庙月例银子是谁管着?”周瑞家的道:“是余信【愚信】管着。”惜春听了笑道:“这就是了。他师父一来,余信家的就赶上来,和他师父咕唧了半日,想是就为这事了。”
葫芦庙和尚炸供果,烧掉了一条街,令“真事隐”破家。之后一个小和尚还俗当差如此刁钻,令雨村自叹弗如,不得不排除而后心甘。
“智通寺”――一个如梦似厌的鬼地方,乞丐窝。
馒头庵小尼姑智能儿与秦钟偷鸡摸狗;大尼姑静虚与凤姐狼狈为奸媒财,且老货也不象清白人,难保没性交过。
王夫人抄《金刚咒》唪诵,其实是《石头记》里最阴狠的女人,她冷酷无情地害死了金钏与晴雯,还将三个无依无靠的小戏子推进寺院为奴,丝毫没有同情心,令人想起《白毛女》里的地主婆:一面念佛一面用发簪狠刺正在为她捶腿而打瞌睡的丫头喜儿。
马道婆满口“阿弥陀佛”做佛事为人消灾弭难,其实是个十恶不赦的反人类的恶婆。
二十九回张道士不但势利,还是个马屁精,哪有半点“仙人”味道。
宝玉早已看破佛道骗术,小小年纪谤僧毁道竟不能改。每次烧香的对象不是某某姐姐妹妹就是什么娘娘,从没将菩萨或太上老君当过回事。
六十六回,宝玉唯恐和尚腌臜气味黠污了姐妹,竭力以身保护。
七十七回水月庵尼姑智通与地藏庵尼姑圆信,用佛理掳走了三个无家可归的小姑娘芳官蕊官藕官为奴,惨状令人泪下。
八十回王一贴道士俗不可耐,与摆地摊的完全一样…………
《石头记》赞美美色与人性,它的“天堂”不但与佛道不相干。纵观整部作品,凡是提到佛道处,特别是佛,作者都用调侃丑化的笔调,表现了作者厌恶佛道的态度。全书内的佛道徒竟没有一个好东西,即使妙玉也刁钻古怪未能免俗:不但贾府年轻女子都不信佛,整部书没人真的信佛,顶多摆摆样子。
退一万步讲,宝玉即使进庙做和尚圆了情僧梦,与上面那些和尚也不会有什么两样,岂不沾污宝公?这世界上本无净土,这一点作者是清楚的,所以将那些佛教徒无耻行径暴露无遗。作者的意思是这个世界根本没出路。
《石头记》实在是作者假托“色空”“因果”佛理做铺堑讲了一个情场故事,并无宣传佛理之意,这跟《西游记》借如来佛与太上老君来点缀故事本质上有相同之处。这样做的好处首先是借中华文化之大背景,让小说更生动;其次知人还须论世,可起掩人耳目作用,所谓障眼法,否则《石》无疑将被视为淫书而取缔。作者用心良苦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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