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6月3日,蒙古人民党中央通过决议,实行共和政体,废除君主立宪制。1924年11月26日成立了蒙古人民共和国。1924年8月举行第三次代表大会。大会根据列宁关于《落后国家在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帮助下能够越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学说,宣布越过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为党的总路线。
1928年10月召开“七大”,大会制定了没收封建主财产、排挤外国资本、节制国内资本的政策。规定没收封建主财产分给贫牧和排除外国资本等是民主革命阶段的基本任务。
1930年2月召开“八大”,大会照搬苏联的经验,认为蒙古革命已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阶段,并作出了牧业经济全盘集体化的决议。在推行这一“左倾”路线的过程中,强迫牧民集体化;用收重税的办法禁止私营工商业、手工业和运输业;强迫喇嘛还俗;对中等牧民采取了没收其财产的政策。结果造成严重的商品荒,牧民大量屠宰牲畜,几年内损失牲畜近700万头。“左”倾路线的推行,使党内成份严重不纯。1932—1933年进行了一次清党,将“左”倾分子及大批异己分子清除出党。党员人数由4万人减少到7000多人。
乔巴山对超过900个寺庙和修道院的破坏和数以万计杀害修士。他严谨地跟随的斯大林创始的血淋淋的“大清洗”,在整个20世纪30年代,造成至少30,000个和尚死亡和死亡或者监禁10%人口(100,000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