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12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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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长恨歌》,作于唐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距今正好1200周年。那年白居易35岁,初罢校书郎之职,风华正茂。年初,与好友元稹居华阳观,同为应“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制科)试,而“揣摩时事”,“成《策林》七十五篇”。结果,两人同时及第。白居易因为对策语直,入四等(乙等)。四月,授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他在盩厔任上,结识了陈鸿和王质夫,交游甚欢。年底,根据王质夫口述玄宗、杨贵妃生离死别后的种种佚事为题材,作了《长恨歌》;而有史作之长的陈鸿,则应邀作了《长恨传》,合并称《长恨歌传》。
中国古典文学中,有很多门专题学问研究,专门研究白居易及其作品的称“白学”。而《长恨歌》研究则是“白学”中的翘楚,1200年来,各代专家研究文献可谓汗牛充栋。
大凡著名文艺家有两类:一类是生前已经声名鹊起,生活优游,备受人们尊敬;另一类则生前备尝艰辛,清贫窘困,而身后则名满天下。幸运的是,白居易与李白等一样,属于前一类,自与创作《长恨歌》不无关系;而杜甫则要在死后50余年,其诗才饮誉海内、如日中天,与西方的印象派画家、穷困潦倒一辈子的高更、莫奈差不多。
《长恨歌》被后世学者称为“王杨卢骆体”,明清间大诗人吴伟业(字骏公,号梅村)著名诗篇《圆圆曲》等,被清代《四库全书》的总编篆纪昀指为《长恨歌》的余绪。可见《长恨歌》承前启后的作用,已远在仅仅创作一首诗歌的意义之外。
摘自《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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