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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的“隐私”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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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的“隐私”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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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3-6-15 19:55
你没看《民法典》1020条?
回复时间:2023-6-15 19:56
请你仔细看看本帖。
回复时间:2023-6-18 20:55
在很多发达国家,街拍都是合法的。普利策奖的获奖作品,不少都是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
回复时间:2023-6-20 10:27
街拍既能通过拍摄传播,宣传社会新风尚,弘扬正能量;又能显现某些人在大街上暴露出来的陋习,抨击粗鄙、庸俗、无耻的行为。
回复时间:2023-6-20 15:31
原帖由
纯粹汉语
于 2023-6-20 10:27 发表
街拍既能通过拍摄传播,宣传社会新风尚,弘扬正能量;又能显现某些人在大街上暴露出来的陋习,抨击粗鄙、庸俗、无耻的行为。
支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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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穿石,不是力量大,而是功夫深。
回复时间:2023-6-22 19:43
有些街拍的反对者喜欢用《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说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他们只看到了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使用的规定,却总是忽略此条的但书部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知道有些情况不包括在内。比如紧接着的第一千零二十条就规定了“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各种情况。
回复时间:2023-8-12 22:57
对个人来说,你要“隐”的事情就最好别弄到街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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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
回复时间:2023-8-15 11:36
你还该学学《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回复时间:2023-9-26 15:31
大街是“公共环境”,不是任何人的“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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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
回复时间:2023-11-3 19:54
是不是侵权要以法律为准绳。
回复时间:2024-2-10 21:17
公共场所拍着是合法的,不需要任何人允许。
回复时间:2024-2-15 11:24
全世界的电视新闻里面拍摄了那么多人像都是经过允许的吗?
回复时间:2024-5-18 19:53
最近一则“女孩地铁欲偷拍男子被当场质问”的视频疯传网络。这些男男女女都是法盲。违法的人理直气壮地要别人删除照片,合法拍摄的人却像是做贼心虚。真是颠倒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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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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