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枚少时聪颖好学,胸怀大志,1834年(道光十四年)中举人,1840年(道光二十年)中二甲第九名进士。入仕途后,历任翰林院编修,国史馆纂修。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任湖南乡试主考官。后升任浙江道使,监察御史转刑科给事中,掌兵科印,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督察驳正六部违误,监察、弹劾百官。他为官清廉,忠于职守,后任四川永宁道使,镇压农民起义。升任四川按察使,后因部属失守永宁城被牵连,降职为贵州铜仁知府。贵州系苗、瑶少数民族居地,土司专横,社会混乱,民不聊生。他上任后,夹心铲除土司霸权,惩治土豪劣坤,为民伸冤。贵东首霸李天狗,依仗权势,横行乡里,无恶不作,民愤极大。他详究天狗案情,得知李天狗乱杀无辜、霸产夺妻的种种罪行后,遂决心除霸,以平民愤。他一面奏折京城,一面假借邀天狗赴宴,于席间将其逮捕。为了防止天狗同伙洗劫法场,他佯令午时东门处斩,暗将天狗西门砍头,百姓无不拍手称快。他还针对贵东民风蛮悍,好械斗,溺杀女婴的恶习,采取革除措施。深入民间,与百姓倾心相谈,劝之以理,晓之以义,严之以法。几年后,渐渐除掉恶习,贵东民风日益平顺。他为官刚正不阿,倍受地方封建劣绅反对,加上天狗案件株连,得罪朝廷,即称病告退,回到故里。
晚年寄居潍县城里,闭门读书,著有《琴山诗抄》、《军中笔记》、《读史随笔》等。1864年(同治三年)9月9日,外出游玩,卒于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