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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直播业主行踪,谁给了物业“盯梢”的权利? [打印本页]


作者: 冇有    时间: 2022-11-9 09:33     标题: 直播业主行踪,谁给了物业“盯梢”的权利?

  据极目新闻报道,近日,成都高新区某商住一体公寓楼的业主反映,从2021年3月开始,他被小区某物业经理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盯梢,甚至在群聊中直播其行踪。该楼另一女性业主也称自己有类似遭遇,担惊受怕的她不敢再住这里,打算将房子亏本出售。

  今年9月至10月,该公寓楼多名业主以“被偷拍隐私”为由,先后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该物业公司回应记者称,将配合警方调查,涉事的物业经理已被停职。

  未经业主同意,物业经理擅自实时监控并记录业主日常一举一动的行为,甚至在微信群直播,无疑侵犯了业主的个人信息以及隐私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关于对隐私权的规定,公民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他人不得实施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涉事物业经理的“盯梢”行为,已经涉嫌严重违法。

  虽然,这样的违法只涉及个别物业经理,被“盯梢”的也只是少数业主,但这种非法越界行为如无约束,其伤害到的恐怕是小区所有业主的心理安全感。

  其实,物业经理“盯梢”业主,也是小区监控权利滥用的缩影,是监控应用技术与经济成本低门槛现实下,小区居民隐私面临裸奔风险的写照。

  推而论之,只要是小区装有监控设备,设备持有者和管理者,便事实上拥有相关信息处理的权限,业主的隐私权就可能被侵犯。而且,这一问题也极具普遍性。

  因此,之于个案,需要依法对物业监控“盯梢”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打击,以切实维护业主的信息安全与隐私权利。个案之外,则是反思小区监控应用权利的边界,如何从源头上设防,在满足治安管理需要的前提下,确保业主隐私安全、信息安全,以“最小必要”原则,避免监控被滥用。

  这就需要对小区物业监控应用立规矩定法则,给监控点位设置、设备运用以及视频信息的保管与使用,均作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而不能任由物业公司想装哪就装哪儿,想怎么显示就怎么显示,想怎么查看、获取就怎么查看、获取。

  尤其需要严格限制监控信息数据的存储、调取、复制等权限,明确专人专项管理,规范其工作流程,以减少信息泄露面,避免业主隐私信息裸奔,乃至出现物业人员监守自盗。

  在此过程中,也有必要充分听取小区业主意见与建议,并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委会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作用,增加物业工作的透明度,共同维护业主信息安全,确保小区安宁。
作者: 不死亡灵    时间: 2022-11-9 09:38

业委会的成立才是正途
作者: 雨堞儿    时间: 2022-11-9 09:39

花钱请物业,不是让物业来对付业主的
作者: szeti    时间: 2022-11-9 09:40

所有物业一直都觉得所管理小区就是他们的地盘
作者: 旖旎/缥缈    时间: 2022-11-9 09:41

细思极恐
作者: 笑浪    时间: 2022-11-9 09:43

我觉得在物业聘任的程序上存在着本末倒置的问题,所以才会有后面的各种冲突和纠纷
作者: 雪中之炭    时间: 2022-11-9 09:44

物业服务应该有选择性,而不是强制性业主消费
作者: wawal    时间: 2022-11-9 09:45

停职就行了?
作者: gyter    时间: 2022-11-9 09:46

物业本来应该是为业主服务的,但是现在的物业基本上反客为主了
作者: 菜鸟也疯狂    时间: 2022-11-9 09:47

停物业费很久了,要让那群孙子知道谁是爷
作者: Hunter_10    时间: 2022-11-9 09:48

物业有这个权力吗?
作者: 吾缘吾分    时间: 2022-11-9 09:49

现在都反过来了,物业都是大爷
作者: 我是谁啊    时间: 2022-11-9 09:51

物业这是想干嘛
作者: 番茄好吃    时间: 2022-11-9 09:52

大多数物业的位置从来都没有摆正过……
作者: 星光季节    时间: 2022-11-9 09:53

花钱请的大爷
作者: kcdcv    时间: 2022-11-9 09:54

物业除了收钱干过正事嘛?
作者: 大嘴波    时间: 2022-11-9 09:55

统统的请去吃饭!地点是:看守所!
作者: 木左    时间: 2022-11-9 09:56

物业不是都把自己当大爷么
作者: 达奇奇    时间: 2022-11-9 16:36

严惩
作者: 冷雨寒星    时间: 2022-12-15 18:57

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委会对物业公司的监管作用,增加物业工作的透明度,共同维护业主信息安全,确保小区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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