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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既要“定心丸”,也要“紧箍咒”[原创] [打印本页]


作者: 做梦取了章子怡    时间: 2025-10-27 10:32     标题: 既要“定心丸”,也要“紧箍咒”[原创]

  日前,《中国组织人事报》报道了云南禄劝县实施《领导干部“新官旧官共理旧账”实施办法(试行)》的情况。其中一点,让人深思:严把新旧交替“关键点”,原任领导干部根据“旧账”问题发生、处置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协助化解职责。将化解“旧账”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依据,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新官理旧账”,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因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0条中对“新官不理旧账”做出了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明确提出用纪律规定“新官不理旧账”,显然,这个以前的老大难问题基本上不再是问题了。
  然而,“旧官”如何理“旧账”,却容易被人忽视,尤其是对那些提拔的“旧官”。因为他提拔了,高升了,甚至还是“新官”的上级,那么,即使他有一大堆旧账,乃至坏账,“新官”也是有苦难言,只能硬着头皮去“理”。基于此,禄劝县的规定,对这些“新官”来说,无疑是吃了“定心丸”——明确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责任,一方面没有了推卸的理由,另一方面“共理旧账”让他们不再有给别人“擦屁股”的想法,也更加主动地去解决问题。
  此外,对那些“旧官”来说,也有了“紧箍咒”——知道自己不可能拍拍屁股就走人,那么在任期内做决策时就会更加慎重,更加科学,也不会寅吃卯粮,竭泽而渔,给后任留烂摊子。
  落实责任,首先要明晰责任。责任清晰了,大家就会各司其责。纵然有人甩锅、推责,但有明文规定,完全可凭此追责。从这个意义上说,云南禄劝的做法,不只是对干部工作,对我们的很多工作都有启发。(李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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