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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放机关停车场,让公共资源用之于民 [打印本页]


作者: 西米露    时间: 2025-12-25 10:09     标题: 开放机关停车场,让公共资源用之于民

  
  停车难、停车乱,是困扰诸多城市的民生痼疾,广州正以法治之力精准破局。12月17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告显示,修订后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应有序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要求设置明显标识、泊位信息接入全市统一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所得收益按规定上缴财政,以确保开放有序可控。

  广州停车困境颇具代表性。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广州小汽车保有量超404万辆,停车供需比值为1.08,看似平衡,但老城区车位紧缺、部分区域车位闲置的现象并存。老城区、商圈等“一位难求”,潮汐拥堵频发,而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非工作时间大量闲置。资源错配既浪费公共资源,也加剧群众停车焦虑。花都、南沙试点已验证开放共享价值,通过开放泊位缓解停车难颇受好评。此次修法将试点经验上升为全市制度,推动公共资源共享从“偶然便民”转向“常态惠民”。

  从“鼓励”到“应”的用词之变,彰显城市治理理念之变。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属公共资源,除保障公务外,也应服务公共利益。此次修法明确停车场与办公场所分开管理的单位必须开放,并配套标识公示、信息统一接入、收益上缴财政等规范,防范资源滥用、保障开放有序。这一设计平衡了公务保障与民生需求,盘活围墙内“沉睡资源”变为民生红利,诠释了“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让机关停车场真正成为民生福利,还需细化实施细则,确保措施落地。相信随着条例正式施行,更多机关停车场将“开门纳客”。
作者: 幼稚园新同学    时间: 2025-12-29 12:35

  修订后的《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非工作时间开放停车场,这一民生举措的背后,更藏着廉政建设的深层考量。公共资源的每一次流转都考验权力成色,机关停车场从“封闭闲置”到“错时共享”的转变,正是以制度刚性扎紧公共资源监管笼子的生动实践。
  机关停车场属公共资源,其闲置本质是公共利益的隐性损耗,更可能滋生权力寻租空间。此前部分区域存在的“特权车位”“人情车位”,便是公共资源私有化的廉政隐患。广州此次修法以“应开放”替代“鼓励开放”,用法律强制力打破资源垄断,从源头压缩了权力滥用的空间。而泊位信息接入统一管理系统、收益全额上缴财政等配套规定,更构建起“阳光运行”机制,让公共资源的使用全程可追溯、可监督。
  廉政建设的成效,终究要体现在为民服务的实效上。机关停车场开放看似小事,却通过规范公共资源配置,践行了“公共资源姓公不姓私”的权力伦理。正如大数据赋能监督的实践所示,透明化、信息化是防范廉政风险的有效路径,广州将停车场管理纳入数字化监管体系,正是用技术手段筑牢廉政防线,让公共资源真正用之于民。
  良法善治重在落实。要让开放停车场不沦为“纸面规定”,还需细化监管细则、畅通监督渠道。唯有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压实主体责任,才能让“围墙内”的闲置资源真正转化为民生红利,在破解停车难题的同时,彰显廉政建设的民生温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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