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原创]麻阳苗族自治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普法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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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乡下客
时间:
2026-5-11 12:44
标题:
[原创]麻阳苗族自治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普法宣传资料
麻阳苗族自治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普法宣传资料
一、前言
婚姻是家庭的基石,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传承苗族优良家风,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助力平安麻阳、法治麻阳建设,麻阳苗族自治县婚姻调解委员会特编制本宣传资料,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
二、婚姻家庭核心法律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一)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 ;
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
(二)禁止性规定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间虐待和遗弃 。
(三)结婚关键条款
1. 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 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 婚姻无效:重婚、近亲结婚、未到法定婚龄;
4. 可撤销婚姻:胁迫结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
(四)离婚核心规定
1. 离婚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冷静期,期间可撤回申请;期满后30日内未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 。
2. 判决离婚情形: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赌博吸毒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其他导致感情破裂情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再次起诉,应判离婚 。
3. 财产分割:协议优先;协议不成,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
4. 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
5. 彩礼返还:未领证、领证未共同生活、因彩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后两项以离婚为条件) 。
(五)家庭关系要点
夫妻互负扶养义务,共同财产平等处理;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义务;子女对老人有赡养扶助义务;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行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
三、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职能与服务
(一)调解范围
婚约财产纠纷(彩礼返还、订婚纠纷);
离婚纠纷(感情修复、协议离婚引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
家庭暴力预防与化解、夫妻扶养、赡养老人纠纷;
同居关系、亲子关系确认等婚姻家庭相关矛盾。
(二)调解原则
1. 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意愿,平等协商、自主决定;
2. 合法合理:依据法律法规,结合苗族民俗习惯,情理法兼顾;
3. 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保护弱势方(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权益;
4. 便民高效:免费调解,就近服务,灵活化解矛盾 。
(三)调解流程
1. 申请:口头/书面申请,说明纠纷事实与诉求;
2. 受理:符合条件当日受理,不符合说明理由并指引其他途径;
3. 调解: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厘清事实、明确责任、化解分歧 ;
4. 协议:达成一致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
5. 回访:跟踪履行情况,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矛盾反弹 。
(四)调解优势
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不伤和气:柔性化解矛盾,修复亲情关系,维护家庭和睦;
高效便捷:流程简单、灵活,相比诉讼更省时省力;
专业贴心:调解员熟悉法律与本地民俗,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 。
四、常见婚姻家庭纠纷案例警示
案例1:彩礼返还纠纷
案情:杨某(男)与张某(女)订婚,支付彩礼8万元,后因性格不合分手,张某拒不返还彩礼。
调解:依据法律,未办理结婚登记应返还彩礼,经调解张某返还6万元,双方和解 。
案例2:家庭暴力离婚纠纷
案情:李某(男)婚后多次家暴妻子王某,王某报警求助并申请离婚,李某不同意。
调解:明确家暴违法,依据《民法典》,家暴属法定离婚情形,经调解双方协议离婚,李某赔偿王某精神损失,签订家暴告诫书 。
案例3:离婚子女抚养纠纷
案情:陈某(男)与刘某(女)离婚,双方争夺5岁女儿抚养权,均拒绝让步。
调解:从子女利益最大化出发,考虑女儿长期随母亲生活,调解由刘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 。
五、反家庭暴力,守护幸福家
(一)家暴定义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经济控制、性暴力 。
(二)家暴危害
破坏家庭和睦,导致婚姻破裂;
损害受害人身心健康,引发抑郁、恐惧等心理问题;
影响未成年人成长,导致自卑、孤僻、暴力倾向;
触犯法律,需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三)遭遇家暴怎么办?
1. 及时报警:拨打110,要求出警记录、伤情鉴定;
2. 寻求庇护:向村委会、居委会、妇联、民政部门申请临时庇护;
3. 固定证据:保留伤情照片、诊疗记录、报警回执、聊天记录、证人证言;
4. 申请保护: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暴者接触、骚扰;
5. 调解维权:向婚姻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依法维权。
六、传承优良家风,共建和谐苗乡
(一)弘扬苗族传统美德
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勤劳节俭;
夫妻和睦、互敬互爱、忠诚专一,抵制婚外情、不良嗜好;
重视家庭教育,传承苗族文化,培育文明家风 。
(二)树立正确婚恋观
婚姻以感情为基础,不攀比彩礼、不盲目跟风;
理性对待矛盾,冷静沟通、换位思考,不冲动离婚、不暴力解决;
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共同经营婚姻家庭,守护幸福生活。
(三)共建法治和谐麻阳
主动学习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
遇到婚姻家庭纠纷,优先选择调解方式,理性化解矛盾;
积极参与家风建设,传承优良家风,助力平安麻阳、法治麻阳建设 。
七、联系方式与地址
调解委员会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3397456233 17769227738
调解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 -12:00 下午14:30-17:00
咨询渠道: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
温馨提示: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麻阳苗族自治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始终秉持“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理念,竭诚为您提供专业、贴心、免费的婚姻调解服务,助力化解矛盾、修复亲情、守护幸福家庭!
麻阳苗族自治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作者:
文中
时间:
2026-5-11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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