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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前后缺乏照应——错之源第26处 [打印本页]


作者: 磁之场    时间: 2026-7-30 08:53     标题: 前后缺乏照应——错之源第26处

前后缺乏照应——错之源第26处

前言
至7月20日止,笔者上贴、上传对《现代汉语大词典》(简称《大现汉》)指瑕网文共26篇,指出疑似差错37处(注)。其中23处差错,均源自《现代汉语词典》(简称《现汉》),或说是均抄自《现汉》。
《大现汉·前言》说,“以《现汉》为参照”(第2页),还说,在“一些词语的释义上继承和吸取《现汉》成熟的成果”(第4页),说得不错,但老出错。
愚以为,是编写辞书的指导思想有问题:
对《现汉》,不应全盘接受,而应批判继承;或说是应择善而从,不善不从。
愚以为,是编写者某些知识点才不配位:
对差错,最好一望而知,至少一望而疑;不知不疑,或发愤图强,或换岗。
我与《大现汉》的编者绝对没有直接间接私怨。关键词:绝对,没有,私怨。
注:
37处只是网文一开始就指出的差错,而后来在该网文中再指出的则没计算在内。如《小问题,大学问——对辞书、教材指瑕之四》一开始指出“以上”之错为1处,后来在文中再指出字头分别为“复、合、齐”的条目,其“以上”之错有28处,这28处就没计算在内。上一篇《不是什么“借指”——错之源第25处》说“其‘以上’之错有20处”,现更正为“28处”。

疑点
《大现汉》“几”、“合同”释义:

【几】②数词。表示大于一而小于十的不定的数目:几百年的历史|十几间房子|前几天,她到这里来过|市场每天供应蔬菜几万斤。(第1864页)

【合同】名词。两方面或几方面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条文:产销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务工者都是必要的。(第1588页)

浅析
疑点为疑似逻辑性差错(差错处数1-差错个数2):如题。

“几”的释义,其第二义项“表示大于一而小于十的不定的数目”,意为“二至九”。
把意为“二至九”代入“合同”释文 “两方面或几方面”,就是“两方面或‘二至九’方面”了。
前言不搭后语之谬。
那么,是改动“几”的释义,把“二至九”改为“三至九”,还是改动“合同”的释义,把“两方面或几方面”中的“两方面或”删去,只剩下“几方面”——“几方面在办理某事时”。
《现汉》、《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几”也都意为“二至九”的。
愚以为,改“合同”释义为好——把“两方面或”删去:

【合同】名词。几方面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条文(例略)。

单用“几方面”,依习惯可涵盖多方情形,表意反而更为包容且简洁。如此修改,既消除了逻辑矛盾,又符合语言使用的经济原则,使释义更加严谨、通达,避免了表述冗余。
错例不一而足。

【合资】动词。双方或几方共同投资:合资经营|合资企业|这个大饭店是中外合资的。(第1590页)

“双方或几方”,即“双方或二至九方”(二方不就是双方吗?),又是前言不搭后语之谬。
错之源,《现汉》“几”、“合同”释义与《大现汉》同:

【几】②数词。表示大于一而小于十的不定的数目:几本书|十几岁|几百人。(第613页)

【合同】名词。两方面或几方面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条文:签订合同|产销合同。(第5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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