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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忆拆迁往事随感(二) [打印本页]


作者: 人生易老    时间: 2026-10-9 19:59     标题: 忆拆迁往事随感(二)

   刚网上浏览到这样一则消息《户口迁出再回村,村委会说你是外村人?法律不答应!》具体有三:
  1.法律有明确规定:只要你未在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成员资格,老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就不会失效,村委会无权单方面否定。
  2.村委无权一刀切:仅凭户口迁出就取消你分地、领征地补偿款的资格,属于典型的违法操作,你有权拒绝这种不公对待。
  3.土地权益不受影响:户口迁移≠丧失本村合法权益,承包地、征地补偿、集体分红等该享有的福利,一分都不能少!
  此时,禁不住又忆起了铁路拆迁往事。《梦中惊魂——我的拆迁真实经历 04(短篇)》中这样简述:
  谁会认真来综合考虑我们家的实际情况呢?我想都不敢想。很多时候,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并不牢固或者说很多领导同志没有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这从根本上反映了某些人民公仆意识模糊、官僚习气重、工作态度不端正。
  时2016年4月12日16时,双龙村委会会议室。村支部书记余良金当即对我提出了批评:“你还是双龙村户口吗?有什么资格坐在这里商谈?”
  我苦闷又好笑:“身为双龙村党政责任人,你连这都质疑?如果在坐诸位,谁现在从仙居乡派出所户籍册中把我抹掉,我认栽了。”
  仙居司法所主任王士进仔细看了我们提供的分家协议后环顾现场一周,说道:“这个是真实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虑。”接着,他又细致的询问了我家的具体情况,我一一如实回答并提出问题:“97年我哥哥成家后即单独立户。我和父母一个户口本,村里几次收缴提留,村主任王士凯还单独找过我,也电话联系过我。喔,几年过了,一大家子又莫名其妙的合户一起了,这是怎么回事?”
  ……
  可查,我的户藉所在地一直是仙居乡双龙村,且铁路拆迁那时仍保留分家时的部分资产。
  再回忆这档子事,我不得不确定我的疑惑:这是村干部及相关上级干部真的不明有关条规法则无意中抹杀·了人民的权利吗?大概率是故意隐瞒并肆意抹掉老百姓的个人权益吧!
  还需要细说吗?明眼人懂得。动迁之前,我根据东宝区及周边地区拆迁实际反复了解并先后征询了政府部门、拆迁部门及熟悉拆迁流程的相关机构权威人士,可以说作了相当充分地了解。一轮轮协商,一轮轮地让步,最后还是着实被一帮所谓的“人民公仆”摆了一道……怨自己善良、愚昧还是大局观给闹的?
  所幸!现在相关政策相较于之前越来越趋于透明,那有些个官员还能那般如此的来愚弄老百姓吗?
  

忆拆迁往事随感(二)
  2026.09.30
  神仙故里何须觅,百姓人家但可渔(愚)。
  罔地欺天因利往,三头二面表心初。
  注:渔同愚
  平水韵 七绝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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