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将自愿捐款异化为理所应当的义务

西米露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近日,在北京密云经营甜品店的刘女士因生意不景气,停止了坚持多年的月捐。可意外的是,她接到了公益机构的电话,竟被问为何停止捐款。刘女士回答“没钱了”后,对方话筒里还传来了笑声,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事件发酵后,多名网友也在评论区晒出类似经历。
捐款本是不求回报、发自内心的善意之举,捐或不捐、捐多捐少全随个人心意。当事人刘女士经营甜品店,收入方面本就不是很稳定,仍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每个月的收入中掏出一部分做慈善,本身就值得赞扬。如今刘女士由于个人原因暂时停止了每月捐款,有其无奈的现实因素在其中,更是无可指摘。
平日月月捐款无人问,一旦停止捐款,公益机构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此举似有“催捐”的意味,仿佛将捐赠人当成了每月按时交钱的固定客户,将本出于自愿的慈善行为悄悄“拧”成了人家理所当然的义务。这样做,于情于理都不应该,且令人心寒。而许多网友晒出类似经历,说明当下有不止一家的公益机构,存在“惯性索取”的思维。
《慈善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自愿原则,意味着捐赠人有权随时开始,也有权随时停下,不必向任何人说明理由。公益机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应及时抛弃这类“要求用户按时缴费”的错误逻辑,否则短期内是伤害了捐赠人的朴素善意,长期破坏的是全社会的公益热情以及对公益平台的基本信任。
对于每一位付出过善意的捐赠者,无论是否持续捐助,都值得被真诚赞美。守住自愿捐助的底线,以“善制”呵护“善心”,公益之路才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