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狼鹿效应:人生路上需要与“狼”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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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12-19 09:47
狼鹿效应:人生路上需要与“狼”共舞千年飞山 发表在 荷韵轻香|散文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5-1.html
狼鹿效应:人生路上需要与“狼”共舞
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大约有4000只左右的鹿在林间出没,凶恶残忍的狼是鹿的天敌。 美国总统罗斯福很想让凯巴伯森林里的鹿得到有效的保护,繁殖得更多一些。于是,他宣布凯巴伯森林为全国狩猎保护区,并决定由政府聘请猎人到那里去消灭狼。 枪声在森林中震荡,在猎人冰冷的枪口下,狼接连发出惨叫,一命呜呼。 经过25年的猎捕,有6000多只狼先后毙命,其它的鹿为捕食的野兽(如豹子)也被猎杀了很多,得到特别保护的鹿成了凯巴伯森林中的“宠儿”。 在这个自由王国中,鹿群自由自在地生长繁育,自由自在地啃食树木,过着没有危险、食物充足的幸福生活。 很快,森林中的鹿增多了,总数超过了十万只。十万只鹿在森林中东啃西啃,灌木丛吃光了就吃小树,小树吃光了又吃大树树皮……一切能被鹿吃的食物都难逃厄运。 森林中的绿色植被一天天地减少,大地露出的枯黄在一天天扩大,灾难终于降临到鹿群头上。 先是饥饿造成鹿的大量死亡,接着又是疾病流行,无数只鹿消失了踪影。 两年之后,鹿群的总量由十万只锐减到四万只。到1942年,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八千只病鹿在苟延残喘。 罗斯福最后下令,要求管理者再把狼请回来,结果鹿群又恢复了生机。 这个故事引发了人们的思考,为什么将吃鹿的狼引入之后,反而鹿成长得更加健壮,更加富有活力了呢? 其实,生态链是大自然赋予的,按达尔文的观点来说,这是优胜劣汰、物竞天择的结果! 一旦把狼引入森林后,就给鹿带来了生与死的直接考验。鹿为了生存,必须千方百计地与狼进行竞争,就这样,身体强壮的鹿生存下来,而那些体弱多病的,就被狼吃掉了。 狼与鹿表面上是两个你死我活的冲突体,实际上正因为这种冲突才促进了它们各自健壮地生存和发展。 在群体心理学中,人们把这种由于适当的冲突与竞争而产生的群体及其个体强盛不衰、生机勃勃的现象,称之为“狼鹿效应”。 狼鹿效应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呢? 首先,没有竞争对手,生活看似相安无事,但却危机四伏; 其次,适者生存、优胜劣汰是万物生存、进化的法则; 其三,狼保护了森林、森林养育了鹿、鹿养活了狼,三者共存才能保证生态平衡,可以说天敌也是成长的贵人。 这种由竞争带来的双赢局面,也同样适用于人类。 在人类社会中,对手就像是生命中的盐,少了它,生活会淡而无味。 人生路上,总会碰到几匹“狼”,我们也需要寻找到“狼”。如何对待对手,常常关系到人生的成败。 正如罗素说:“如果需要让人复述我的话,我宁愿选一个懂哲学的我的死敌,而不是一个不懂哲学的我的朋友。” 泰弋尔也曾说过:“珍惜你的敌人吧,其实他就是你的朋友。” 对手就好似一根鞭子,能够鞭策我们不断向上。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这是怎样的辉煌啊! 当年越王勾践被吴王俘虏之后,他忍辱负重,时隔九年,东山再起,两次攻打吴国并最终灭了吴国。 如果没有吴王这个凶狠的“狼”,那么勾践这只乖乖“鹿”,说不定也是个贪图享乐之徒,哪里会有后来的奇迹,留下“卧薪尝胆”的典故! 反之吴国,灭了越国后,认为没有比自己更强大的对手了,整日狂妄自大,最后亡国灭种。 孟子曰:“外无智谋国外患,内无法家弼士,国恒亡。”由此可见,对手可以使一个国家更加强盛。 在社会中的方方面面,也是这样情况,有个天敌是好事。 过去我国的国营企业吃大锅饭,由于没有生存竞争意识,致使机构臃肿、工作效率低下。 而改革开放以后, 国家引进了一些企业间的竞争机制,从而使一些生产力不达标的企业倒闭,一些竞争力强的生存下来,企业变得生气蓬勃。 记得蒙牛的老总说过,因为有伊利的存在,所以我们能够追得很猛,能够成为非常出色的乳业企业。 伊利也同样说,伊利因为有同城的蒙牛在虎视眈眈,所以我们要保持旺盛的战斗力,要永葆利益。 这就是现代社会里商业中的“狼鹿效应”。 其实,人就跟鹿一样,需要有危机感,需要狼的追击,才能练就一身生存的本领。 反之,舒适、安逸的生活,带来的注定是一生的碌碌无为,甚至是一场灾难。 所以,人生路上,我们需要找到一头逼迫自己持续奔跑的“狼”。 只有多与“狼”共舞,和优秀的人竞争,你才不敢懈怠,才可能变得更加优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