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推荐]坚决支持新一轮网络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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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7-21 14:26
[推荐]坚决支持新一轮网络整治专项行动LS李树身 发表在 新闻聚焦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68-1.html
今天,人民日报官方微博的文化产品《公安部:超2.1万个涉网络谣言账号被关停》,对于本“人民+体验官”来说简直如同久旱的土地喜获及时雨!立即推广如下。
什么是网络水军? 网络水军主要是指在网络中针对特定内容发布特定信息的、被雇佣的网络写手,又名网络枪手,通常活跃在论坛和微博等社交网络平台,通过伪装成普通网民发布、回复和传播博文等对正常用户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笔者之所以痛恨网络水军,是因为笔者的多个自媒体论坛和博客,都曾被腐败分子及黑恶势力花钱收买网络水军,对其或屏蔽,或删除,或禁言,或封号,反反复复,永无宁日。迄今还在某论坛、某博客中继续对我施暴! 实际上在2022年6月,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托“净网”系列专项行动,持续对“网络水军”相关违法犯罪依法开展侦查打击,近3年侦办相关案件600余起,抓获嫌疑人4000余名,取得了初步成效。 然而由于受“流量经济”“粉丝经济”等因素影响,“网络水军”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仍屡打不绝、屡禁不止。所以公安部网安局才会再次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6个月的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工作。 据权威发布的资料显示,在已发现的网络水军基础上同时还发现了水军的幕后推手。 网络水军人员构成分为三大类。 第一大类是核心人员,主要包括网络公关公司及其雇用的“写手”和“水军”。网络公关公司是“网络水军”的幕后老板,负责接受“客户”请求,策划组织网络炒作、有偿删帖等活动;“写手”熟悉网民心理,专职撰写、提供炒作素材;“水军”是网上炒作活动的具体实施者,以网上有偿发帖牟利。 第二大类是上游人员,即“网络水军”业务的需求者,主要包括广告商、委托人、爆料人。广告商通过“水军”炒作提高其投放广告的点击量;委托人、爆料人提供炒点,通过“水军”攻击炒作指定单位、人员而达到某些诉求。 第三大类是下游人员,即“网络水军”业务的辅助实施者,主要由专业推手、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和知名网站“内鬼”构成。专业推手往往是一些网络“大V”、“网红”等,借助自身在“粉丝”中的影响力,为炒作活动站脚助威;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知名网站的“内鬼”(如编辑、版主)主要是协助“网络水军”删除、置顶帖文等,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笔者的多个自媒体平台,就是通过知名网站里的“内鬼”,在他们的“内部钱权交易”过程中,被反复黑掉的。比如那个连姓甚名谁、住址都不敢公开的“内鬼”800***,竟敢有恃无恐地叫嚣“我们在后台留有你的资讯......”。这话表明他已不打自招,800***就是隐藏在知名网站里的“内鬼”,而且是知名网站里权势熏天的“内鬼”。 网络水军盈利模式也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有偿删帖。他们利用掌控论坛或博客平台的权力,针对单位、个人,再依托爆料人所捏造事实、甚至恶意诽谤言论,并利用网络推手大肆炒作,胁迫那些单位、个人出钱“了事”。 第二种是有偿发帖。他们借助自己能掌控论坛或博客平台的“优势”,承接“客户”发帖业务并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黑白颠倒、大规模炒作,从而有效地误导“群众”跟风打压正义人士及其言论。 第三种是非法广告宣传。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并依托有关系的“网络大V”、知名博主、论坛版主、所谓的网红等,为“客户”转发非法广告、扩大宣传效应,达到其恶意传播木马病毒,提高点击率的罪恶目的;通过将木马植入网页刷新网页点击率,从而以博取广告商“眼球”,招揽业务、获取经济利益。 尽管“网络水军”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但其黑产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不断地野蛮生长。从开始的“单兵作战”逐步发展到“规模团战”,也就是从侧面的舆论引导到直接正面的黑公关;从小额敲诈到涉案金额高达千万的巨额勒索,越发肆意地扰乱网络秩序。 尤其在自媒体的兴起之下,网络平台极低的准入门槛就更能让“网络水军”得寸进尺,他们以更大的曝光率而换取更多的非法收益。是可忍孰不可忍! 笔者不得不严肃地指出:如果说黑、灰产业链让网络水军“有利可图”,那么部分平台的监管责任缺失,则更是让他们“有空可钻”的庇护。因此,导致网络水军的无法无天,其平台监管者也难辞其咎,必须细查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