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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论》卷54论灾诗解2大夫:阴阳五行迭废迭兴文学:道德为母甲兵凶器以母制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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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达性畅情
时间:
2023-3-2 17:21
标题:
《盐铁论》卷54论灾诗解2大夫:阴阳五行迭废迭兴文学:道德为母甲兵凶器以母制子[原创]
《盐铁论》卷54论灾诗解2大夫:阴阳五行迭废迭兴文学:道德为母甲兵凶器以母制子
题文诗:
大夫又曰:文学者言,刚柔之类,五行相胜,
相代以生.易明阴阳,尚书长于,五行学说.
春生夏长,故火生于,寅木春夏,属阳类也;
秋生冬死,故水生于,申金秋冬,属阴物也.
四时五行,迭废迭兴,阴阳异类,犹如水火,
之不同器.金得土成,得火而死,金生于巳,
于此何说,何言然乎?文学对曰:兵者凶器,
甲坚兵利,为天下殃.至道至德,至德至母,
以母制子,故能久长.圣人法之,厌而不阳.
诗经有云:载戢干戈,载橐弓矢,我求懿德,
肆于时夏.衰世不然,忤逆天道,以快暴心,
僵尸血流,以争壤土,牢人之君,灾人之祀,
杀人之子,若绝草木,受刑也者,肩靡于道.
以己所恶,而施于人.国家破灭,身受其殃,
秦王是也.德本兵末,道体器用,隆德重法,
隆礼重兵,不可偏废,道德永恒,兵不可无,
不得已兵,有备无患,兵用一时,伐必正义.
【原文】
大夫曰:文学言刚柔之类,五胜相代生①。《易》明于阴阳,《书》长
于五行。春生夏长,故火生于寅木,阳类也;秋生冬死,故水生于申金,阴
物也。四时五行,迭废迭兴,阴阳异类,水火不同器。金得土而成,得火而
死,金生于巳,何说何言然乎②?
【注释】
①五胜:古以五行生克为帝王嬗代之应。《史记·历书》:“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这传,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报烦,又升至尊之日浅,未暇遑也。而亦颇推五胜,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以十月,色上黑。”《集解》:“《汉书·音义》曰:‘五行相胜,秦以周为火,用水胜之。’”《汉书·律历志》同。
②“何”疑为“可”之误。
【译文】
大夫说:“文学谈了阴阳的变化和五行相生相克的事情。《易》对阴阳变化讲得很明白,《尚书》对五行说阐述得很清楚。春天草木出生,复天草木成长,所以春天之后是夏天,春、夏属于阳类;秋天植物成熟,冬天植物死亡,所以秋天之后是冬天,秋、冬属于阴类。一年四季和五行金木水火土,时衰时兴不断更替,阴阳是相互对立的,就像水火不能放在同一个容器里一样。金遇到土才能生成,遇到火就会死亡,但秋天(金)偏偏生于夏(巳火),对此你们又如何解释呢?
【原文】
文学曰:兵者,凶器也,甲坚兵利,为天下殃。以母制子①,故能久长。
圣人法之,厌而不阳②。《诗》云:“载戢干戈,载橐弓矢,我求懿德,肆
于时夏③。”衰世不然。逆天道以快暴心,僵尸血流以争壤土,牢人之君④,
灾人之祀,杀人之子若绝草木,刑者肩靡于道⑤。以己之所恶而施于人。是
以国家破灭,身受其殃,秦王是也。
【注释】
①母:这里指儒家所谓的根本道德。子:这里指打仗。
②之:代词,指“以母制子”。厌:抑制。不阳:不使阴变为阳(“以母制子”则指以阳制阴)。
③这是《诗经·周颂·时迈》篇文。载:乃,于是。戢(ji):聚集,收藏起来。橐(tuo):古时装弓箭的袋子。这里是装起来的意思。懿(yi):美好。肆:布满。时:即此。夏:即中原,指周统治下的黄河中、下游地方。
④牢:牢狱。这里作动词用,是囚禁的意思。
⑤靡:同“摩”。“肩靡”,肩与肩互相摩擦,形容人很多。
【译文】
文学说:兵器是凶器,坚实的盔甲,锋利的战刀,是天下的祸殃。只有使用道德制止打仗,国家才能长久存在。圣人效法这种主张,抑制打仗,不使阴变为阳。《诗经》上说:“收藏兵器,装起弓箭,追求美德,恩满中原。”而衰落的朝代却不是这样,他们违反上天的旨意,去满足残暴之心,以人们的死亡和流血去争夺疆土,把别国的君主囚禁在牢狱之中,毁灭别人的祖庙祭祀,杀害别人的后代就像砍伐草木一样,道路上受过刑罚的人成群结队。把自己所厌恶的东西强加于别人。因此造成国家灭亡,自己遭殃,秦始皇就是这样的人。
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3-3-8 07:14
谢谢分享!
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3-3-9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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