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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益活动不能助长公害行为[讨论] [打印本页]


作者: 高致贤    时间: 2023-11-10 05:31     标题: 公益活动不能助长公害行为[讨论]

高致贤
   我曾在报上看到一则《母猫哺育幼鼠》的图片新闻,我还以奇闻介绍给友人共赏,大家觉得好笑,谁料M市拟义务为“SeQing服务”者服务,这与上述新闻有异曲同工之妙。SeQing服务就是卖淫,这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允许存在的不良行为,它属于公安机关扫黄打非的对象。这种对象,它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应是老鼠和猫的关系,是应该被“猫”消灭掉的。可现在变啦,猫担心耗子受到自己为害时引入的病毒传染,便专为害鼠招募医务人员义务为其服务,真是黑白颠倒是非淆。
   救死扶伤,本是医护人员的天职,集中讲授保健知识,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的一种社会公益活动,服务公益,旨在消灭公害。卖淫嫖娼是一种公害,不但败坏社会风气,还传播艾滋病毒,当属铲除之列。公安机关在扫黄打非,医护人员还要为卖淫者义务服务,这就把服务对象搞错了。卖淫是非法的,国家就不允许这种对象存在,为非法存在者服务,就是支持非法行为。也许有人会说,救死扶伤是不分对象的。但这种对象是必须消除的,我们的任务是要共同消除之,而不是去为其开展保护性的义务服务。
   还有一点是不能含糊的:公益活动就是要为公共利益服务,绝不能去助长公害行为;若用以助长公害,那就是对公益活动的亵渎甚而反动。深圳的义工已成了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线,本人也是一名义工,实在不愿看到义务为卖淫嫖娼者服务。若如此,定会在群众中造成一种“卖淫嫖娼合法化”的不良影响,故不能提倡这种服务。有此好心,就多为那些合法存在的贫困人民吧!
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3-11-1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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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3-11-12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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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4-1-1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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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4-2-2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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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4-5-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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