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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尽孝与尽力[灌水][分享] [打印本页]


作者: 隔三差五2021    时间: 2024-4-7 15:02     标题: [讨论]尽孝与尽力[灌水][分享]

在清明前夕,有媒体关注到全国多地出现的“骨灰房”现象——一些生活在一、二线城市的居民,因为墓地价格高、管理费用贵、租期短等现实问题,于是在位置比较偏僻、单价便宜的小区购房用于安置骨灰盒进行祭奠。有受访者称,其所住小区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楼层甚至楼栋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
  媒体采访了一位来自北京市朝阳区的赵女士。她告诉记者,在北京,即使是一些质量一般、地理位置偏远的墓地,价格也要10多万元,并且购买墓地后,只能享有20年的使用权,之后还需要支付“墓地管理费”。赵女士直言,自己已经看好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某楼盘,一套房的价格在25万元左右,面积适中,而且产权期长达70年,准备将过世亲人的骨灰安置在那里,每年前去祭拜。
  赵女士的想法具有相当的代表性。有数据显示,北京墓园平均起售价8.31万元,上海9.99万元左右,广州4.33万元,深圳6.41万元。而去年“上海天价墓地76万一平米”的话题甚至冲上热搜,话题的焦点是上海松鹤陵园,其高昂的墓地价格比上海浦东区的房价(13万元/m²)贵了近6倍。为了满足一部分客户咬牙买下让亲人“入土为安”的墓地的需求,有的银行“贴心”推出了“墓地贷”业务,无需支付首付款即可购买墓地,贷款额度最高20万,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墓地之贵却“总得找个地方让亲人安息”,让“骨灰房”的存在有了一定合理性。而这样的“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甚至还带有一定的洒脱与狡黠。难道真像有网友评论的:“房子是自己的,放啥还能危害公共安全?又不是炸弹。”但事实上,如果设身处地站在“骨灰房”邻居的立场上,就不会如此想了。“辛辛苦苦攒钱买套房子,到头来发现对面‘住’的是骨灰,换作谁也不愿意”“一想到和一堆已经去世的人住在一起,出门都觉得楼道冷了一些,阴森森的”……这样的心理不适才是人之常情。更不用说有的“骨灰房”常年布置成灵堂的样子,在楼道摆上花圈花篮,临街的窗户写上大大的“墓”字,每年的祭奠烧纸还容易增加火灾隐患。
  与情不通,与法也不符。有专家指出,个人购买商品房专门放置骨灰盒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则。《殡葬管理条例》也规定,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住户私自使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进行祭奠的行为并非完全没有限制。从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来看,购房人将“居住”用途的住房改变为“丧葬”用途的“骨灰房”,在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对土地用途的改变,违反了相关规定。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者一则是“事人之生”,一则是“事人之死”。厚重历史如中国,其丧葬制度有着异乎寻常的要求,重视对逝者的怀念和尊重,不仅是对生命的敬畏,也是对历史和文化传统的继承。但传统丧葬礼俗不仅强调慎终追远、追思纪念,也强调在整个丧葬仪式中以生者间的良性互动,加固友邻之间的情谊,不仅注重调整家庭内部的关系, 也要利于调整周边关系。而在这一点上,“骨灰房”显然没有实现。
  在尽孝与尽力之间,“骨灰房”似乎成了一种无奈的选择。降低价格喊了好多年,墓地价格却屡有上涨态势,原因除了供求关系,还与民间传统的厚葬风俗、消费者的攀比和从众心理、墓地行业监管缺位以及市场供给不足、需求激增有紧密的联系。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人口老龄化加剧,殡葬用地不足问题将更加凸显。2016 年,我国发布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鼓励人们采用树葬、海葬、草坪葬、花坛葬、壁葬等安葬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目前北京、广东、浙江、山东、江苏、河南等地方均出台了激励政策,凡是实行生态葬的,国家都会给予奖补,补贴费用从2000元-8000元不等,部分殡葬服务甚至免费提供。正视现实,改变观念,似乎是在“骨灰房”之外更好的选项。
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4-4-8 07:01

谢谢分享!
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4-4-2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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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4-4-2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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