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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体例应一不一——八下新差错 [打印本页]


作者: 磁之场    时间: 2024-4-11 08:39     标题: 体例应一不一——八下新差错

体例应一不一——八下新差错

说明
新差错,指现在才指出而非之前没有的疑似差错——或许并非差错。

知识性(1-2)
2023学年八年级下册《任务二 撰写演讲稿》,93页:

此外,还可以通过词语的精心选用和比喻、拟人、排比、对偶、设问、反问等修辞手法的巧妙运用来增强语言的表达效果;……

浅析
“比喻、拟人”之说,体例似应一却不一。

比喻之属,下分种三:明喻、暗喻、借喻。
比拟之属,下分种二:拟人、拟物。
教材所列“比喻”,是属概念,所列“比拟”,却是种概念,不在同一层次,是谓“体例应一却不一”。此处列举,应都是属概念“比喻、比拟”,或应都是种概念“明喻、暗喻、借喻,拟人、拟物”;不应说“比喻、拟人”,也不应说“明喻、比拟”等的。
类比:
词类分实词、虚词。实词下分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虚词下分副词、介词、连词、叹词、拟声词、助词。列举时,可概述词类有实词、虚词,也可详说词类有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还有副词、介词、连词、叹词、拟声词、助词;不可说词类有实词、副词,也不可说词类有名词、虚词等的。
这道理浅显。
目下教材如此列举,除层次紊乱外,还使人对比拟这一修辞手法,只知拟人,无论拟物:这不能不说是教学方面的一个遗憾。
范例,八年级上下册拟物之类二:
1.将人当作事物(人会飞)。

轻舒双臂,向上举起,只见吕伟轻轻一蹬,就向空中飞去。(上册《“飞天”凌空——跳水姑娘吕伟夺魁记》,8页)

2.此物当作彼物(光线变液体)。

这腰鼓,……使恬静的阳光立即变得飞溅了,……(下册《安塞腰鼓》,16页)

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4-4-1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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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4-4-12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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