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李蓬国:究竟是“领养送养”还是“拐卖儿童”? [打印本页]


作者: 李蓬国    时间: 2024-5-21 23:51     标题: 李蓬国:究竟是“领养送养”还是“拐卖儿童”?

  5月21日,网友“上官正义”微博发文称,某平台长期存在所谓送养孩子、领养孩子、贩卖出生证及上户口等违法行为。相关平台回应称,经核查发现,部分笔记下方存在评论违规情况,已对相关评论做下架处置。(5月21日中国青年网)
  某平台被爆长期存在所谓送养孩子、领养孩子,贩卖出生证及上户口等违法行为。这样的爆料实在太具“爆炸性”,令人瞠目结舌。
  涉事平台回应表示,传播“领养、送养孩子”属于违法行为,平台核查发现,部分笔记下方存在评论违规情况,已对相关评论做下架处置,平台将持续清理站内违规内容。目前平台已将举报信息移交相关部门。
  涉事平台并没有正面回应是否存在“领养、送养孩子”的情况,只承认部分评论违规,对相关评论作出“下架处理”。仅从这避重就轻、“王顾左右而言他”的态度可以判断,靠平台自查是不大可能把真相查清的。
  再说,如果该平台确实长期存在所谓送养孩子、领养孩子、贩卖出生证及上户口等违法行为,那么,涉事平台本身由于监督不严,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又怎么能够指望它“大义灭己”呢?
  为查明真相,公安机关应该及时介入,彻查清楚。一旦发现确实存在非法送养、领养甚至贩卖孩子的情况,就要一网打尽,坚决将犯罪分子全部绳之以法。
  爆料人指出:甚至有胎儿还在腹中,就已经在公开预订“送养”,这些送养,实为明码实价的金钱交易;他们以公开发帖、开设话题、评论等方式发布信息。
  关于上述说法,爆料人附上了相关截图,可以佐证并非造谣。涉事平台也在自查后承认“部分笔记下方存在评论违规情况”。公安机关根据上述线索就可以“顺藤摸瓜”。特别是,如果“婴儿还在腹中就有人预定送养”“明码实价的金钱交易”等情况被查实,涉事人员就涉嫌拐卖儿童,触犯了刑法。
  拐卖儿童罪规定的量刑范围一般是5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拐卖儿童在三人以上或者使用暴力、胁迫等方法麻醉儿童,有诸如此类的情节,量刑起点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拐卖儿童罪最严厉可以判处死刑。
  通过平台实施“送养”“领养”孩子、贩卖出生证及上户口等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必须严查严惩,以重拳打击震慑犯罪,捍卫法律尊严,保护无辜孩子免受伤害。(文/李蓬国)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
作者: 阿弥托佛    时间: 2024-5-22 09:23

谢谢分享!




欢迎光临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