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迟到早退非“小事”不能“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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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心爱的魔域
时间:
2024-8-7 11:55
标题:
迟到早退非“小事”不能“小视”
近段时间以来,部分基层干部上班时间“缩水”问题引关注。比如,重庆云阳县堰坪镇综合服务大厅有3名公职人员上班“迟到”,且迟到时间均接近1小时;再比如,辽宁丹东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被指未到午休时间员工就集体“早退”,只为赶去二楼饭堂。有人可能会说,上班迟到一会儿,不过是小事,何必上纲上线?但“祸患常积于忽微”,迟到早退看起来是“小事”,可折射出来的,却是漠视纪律、自由散漫的工作作风,慵懒松散、漂浮拖沓的精神状态。这样的思想长此以往,只会积小患成大疾,纪律红线一再探底,最终铸成难以挽回的大错。
“一为不善,众美皆亡”。作为党员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不仅是个人职业素养的体现,更是整个机关形象的折射。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类似“迟到早退”这种小事,关键在于加强自律作风建设。
加强思想教育,树立自律意识。一个人的时间观念很重要,因为它代表着一份责任心。经常迟到早退意味着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自律精神。必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通过思想教育,把法律、纪律以及他律逐渐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使党员干部不断反思和约束自己,将自由散漫的作风扼杀在摇篮之中。
完善管理制度,培养良好的党风。“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岗位工作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同时完善好工作纪律制度、请销假等制度,确保工作环境风清气正。
强化监督约束,加大惩戒力度。“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章立制,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和巡查、督查、暗访等“硬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在查办迟到早退等类似纪律问题时,要严肃执法,严格追究责任,坚决纠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于违反制度的干部职工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对屡教屡犯者给予行政处理等措施,让迟到早退者感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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