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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或者不在线

发表时间:2024-6-19 10:26

游客绝望自救,潜水生意岂能如此漠视生命



青衣书生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我差点死在万宁,绝望自救四小时。”近日,浙江游客金先生将自己在海南万宁自由潜水的遭遇发布到社交平台。他自述称,自己和另外两名学员在教练带领下完成潜水考试后,等待2个小时仍无船来接,最后只能顶着风雨在海上游了2小时左右靠岸。6月17日,万宁市文旅局回应媒体表示,初步调查发现的确存在不合规、不合理的地方,准备将此事移交给综合执法局处理。

  自由潜水是指不携带气瓶,仅靠自身通过肺活量调节呼吸,屏气进行潜水。由于自由潜水需要达到一定深度,一般情况下要到离陆地有一定距离的水域进行。因此,金先生等一行人在参加考试时,要由游艇等船只接送到符合考试标准的海域。

  按照常理,从事经营活动的船只不光要把客人送到相关海域,还要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责任。令人诧异的是,相关船只非但没有留在现场等候学员考试完成,还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接回学员。最后,金先生一行不得不自行游回岸边,在公开海域游泳长达2小时,对一般人而言不仅是体力的挑战,更存在显而易见的安全风险。

  无论是船方人员疏忽,“忘了”海面上还有等待返程的游客;还是有人漠视责任,故意不回去接上漂泊在海上的游客,这一幕都不应该发生。尽管这起事件侥幸没有发生严重的人员伤亡,但厘清背后的责任,堵上安全漏洞,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避免类似问题重演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现有信息,这起事件牵涉多个经营主体,既有从事潜水培训的教练,也有提供租船服务的潜水俱乐部,还有实际提供船只的航海俱乐部。这些经营主体之间互不隶属,甚至合作关系也称不上紧密,这恐怕是导致这起事件发生的关键因素。

  在相关报道中,潜水教练孟小姐回顾租船过程表示,是民宿楼下“刚好”有一家潜水俱乐部,所以就作出了选择。虽然孟小姐也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但这种随机选择服务提供商的做法,对于潜水这种高风险运动而言实在不够专业。据万宁市文旅局的回应,涉事的海洋俱乐部没有经营潜水项目的资质,显然,教练在选择这家俱乐部时,有没有尽到应有的背景调查义务,恐怕要打一个问号了。

  而对于接待游客提供租船服务的潜水俱乐部和航海俱乐部来说,他们既然接下了这笔生意,就应该尽到安全责任,把游客平平安安地送回去。然而,送行的船员却说,“我们很忙的,没有时间来接你们”,船长似乎也遗忘了这群游客。这种对待游客安全的冷漠态度,不管怎样都不能被容忍。

  潜水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显然,不管是层层转包,还是个人经营,都不符合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资质要求。

  这起事件的发生,也提醒热爱潜水的游客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服务商。如今,社交网络成为人们出游做攻略、选择服务的重要途径,这也给一些旅行、运动领域的“达人”带来了机遇。但是,该通过的资质关都要过,该有的安全措施都不能少。(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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