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4-13 09:50
网售“三寸金莲”专用袜,一股酸腐价值观扑面而来西雅图未眠夜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缠足是封建礼教对女性的摧残,可如今,在某二手交易平台竟有不少店家上架兜售多款“三寸金莲”鞋及其缠足相关商品。其中一家网店兜售的缠足专用袜售价299元/双,还有买家发图展示穿上脚的效果。
记者致电相关平台,客服回应,“如果顾客投诉,相关部门判定‘三寸金莲’商品是在宣扬封建迷信,将对商品做下架处理。” 电商平台销售缠足专用鞋袜,真让人有恍如隔世之感。都知道,缠足是传统男权社会摧残女性的陋习,不仅使女性从幼年起就经受巨大的肉体折磨,也从认知上不断强化她们是男性附庸的残酷观念,属于彻头彻尾的封建糟粕。新中国成立后,用立法禁止了这一陋习,缠足从此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 可谁承想,在七十多年后的今天,这种腐朽落后的旧时代产物,竟又被搬上了电商平台,并公然售卖。翻看一些网店的销售页面上,不仅有缠足鞋,还有缠足袜,品类可谓齐全,而且有的明确写着“按需定制”。这很可能意味着,此类商品已经具备了一定商业规模,绝不仅仅是为了收藏或研究使用。 在科学昌明的今天,相信公众已经能普遍判断这类物件的好坏,绝大多数人也不太可能去购买这种散发着落后腐朽气味的“商品”。此事更值得警惕的是,其背后宣扬的文化逆流心态,以及裹脚鞋袜何以能在平台顺利上架并畅通无阻地售卖。 有人援引“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律原则,认为网店售卖商品,只要不违法,就无可厚非。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辩护逻辑。尽管我们应当尊重并坚决捍卫自由交易的市场法则,最大限度减少对商品交易的干预,但经营主体在商业实践中,也要遵循基本的公序良俗与主流价值观。《广告法》就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宣传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 类似的例子是一些电商平台上不时出现的“转运符”“辟邪符”等迷信产品,商家打着开光、转运的旗号,误导消费者去购买使用。实质上这也是利用封建迷信割“信众”的韭菜,有的已经涉嫌欺诈。为此,一些电商平台发布了违禁信息管理规则,强化这类封建迷信商品的打击力度。 此番事发的某二手交易平台,本是电商平台模式的又一种创新,表征着先进的科技与商业文明,但其却与最落后、最残忍的裹脚鞋袜纠葛在了一起,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莫大的讽刺。而且,与“转运符”“辟邪符”这样的产品相比,“裹脚布”听起来更加“惊悚”,给公众带来更强烈的心理冲击。 为此,一方面我们要在消费者中宣扬健康、文明、现代的生活观,引导一些人主动摒弃恶趣味与猎奇心理;更重要的是,要强化平台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网店的筛查审核,将宣扬封建迷信、文化逆流的商品,及时屏蔽在平台之外。平台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有商家上线此类商品,也要通过警告、扣分、下线甚至永久关店等惩罚,确保风清气正的经营风气。 销售“三寸金莲”专用鞋袜,宣扬封建糟粕,无视了历史痛点 ,也是一记商业昏招,必须及时叫停了! [本帖最后由 审核员 于 2023-04-13 10:0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