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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7-2 22:06

李蓬国:男子把寺庙功德箱当“提款机”,岂能把“偷”说成“借”?



李蓬国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寺庙里的功德箱,本是存放香客捐赠的善款,但有些不法分子竟然打起了它的主意,把功德箱当成自己的“提款机”。“警察同志!我们寺庙功德箱里的香火钱被偷了!”6月24日,信丰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接某古寺理事会成员报警求助称,古寺里的功德箱被人撬开,箱内香火钱被洗劫一空。(7月2日光明网)
  连寺庙功德箱的香火钱钱都敢去偷,显然不是一般的小偷,足见其毫无公德心、敬畏心。
  涉事男子偷窃香火钱,并非临时起意,而是蓄意为之。经民警侦查发现,最近一段时间,一名男子多次往返于寺庙并反复打量寺庙里的功德箱,行迹十分可疑。该被抓获后,面对民警的询问,居然狡辩道:“寺庙平时没什么人来,功德箱也没有专人看管……我是先拜了菩萨,才去‘借’的”。
  涉事男子早就打定了主意要偷功德箱的钱,在多次踩点,确认功德箱没人看管时,将功德箱里的香火钱洗劫一空。也就是说,对于偷窃香火钱这件事,涉事男子目标明确,行动果断,没有任何的犹豫,更没有良心上的丝毫愧疚。
  更加奇葩是,涉事男子不仅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而且还大言不惭地说是先拜了菩萨,才去“借”的。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他已经跟观音菩萨商量过,得到了观音菩萨的同意,才去“借”香火钱。这种荒唐的说法,不仅比“‘窃书’不算‘偷’”更加不要脸,而且还侮辱了公众的智商,足见涉事男子的嚣张态度。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涉事男子将功德箱撬开盗走1000余元,触犯了刑法,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他因为自己的无知无畏、无德无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
  不过,涉事男子之所以得逞,也与寺庙管理疏忽有关。功德箱无人看管,也没有人把及时功德箱里的香火钱收起来,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这既是大意也是失责。寺庙方面应该及时打上制度的“补丁”,堵塞管理漏洞,避免同类案件发生。(文/直截评论)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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