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对待这类事情的观点还是要适当客观一点,不管什么行业,都是由人构成或者由人主导,而是人就有七情六欲,电力局工作人员向火情报警人说多管闲事肯定是错的,作为公职人员说出这种不当言论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理,但是他作为电力系统工作人员给火警举报人主动打电话解释“垃圾站起火和电路系统没关系”,说明中间肯定有误会或者我们不知情的地方,他为什么会知道报警人电话?他又有什么义务需要刻意解释垃圾站起火和电路系统没关系?他说的多管闲事难道就是如我们所认为的单指报火警本身?如果在事实不清不楚的前提下就把事情上升到相应涉事电力公司的管理存在问题还有失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