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7-26 08:21
李蓬国:男子制造222次交通事故骗赔,亟待打上“制度补丁”李蓬国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近年来,李某驾车发生至少222起交通事故,每次事故均由对方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李某获得数额不菲的赔偿金,7月24日,武汉警方介绍,在打击保险诈骗专项行动中破获该起案件,目前已将李某刑事拘留。(7月25日极目新闻)
男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赔,而且前后共制造222次交通事故,实在令人震惊和“震怒”。 据警方调查,李某的交通事故形态高度相似,车辆受损部位多为前保险杠左侧或右侧,且事故多发生在交通高峰期的车流密集路段。李某的作案手法也颇具“技巧”:他会在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的情况下,故意不减速甚至轻微提速,撞击那些试图变道“加塞”的车辆。由于李某的故意行为,这些事故的责任自然而然地落在了对方驾驶员身上,而李某则以此为由索赔,屡屡得手。 通过制造交通事故来骗赔,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这可不是一般的“碰瓷”,也不是一般的诈骗,简直是“要钱又要命”的掠夺!其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谴责和严惩通过制造交通事故来骗赔的不法分子之余,人们也应该反思,他为什么敢于如此频繁地知法违法,而且每次都得逞,222次作案却没有一次失手呢?仅从这个案例可以看书,当前的保险制度还存在明显的漏洞,让不法分子不仅有可乘之机,而且还能轻易成功。 同一辆车,同一个司机,居然发生200多次交通事故,而且每次都是对方全责,只要稍微动下脑筋,都能猜到背后必然有猫腻。对于如此明显的问题,居然长期没被发现,或者虽然被发现但依然能够得逞,足以说明保险理赔制度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实际上,通过制造交通事故来骗赔并非个案。今年6月,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伙同车主或者利用自己所有的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理赔金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等27人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十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同类案件一再发生,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和群众生命安全,并对保险行业的诚信体系造成了严重冲击。对于这种恶意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不仅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而且还要及时为保险理赔打上“制度补丁”,堵塞制度漏洞,避免同类案件发生。(文/直截评论)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