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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7-16 12:25

李蓬国;校园空调“装而不用”,板子不能全打在学校身上



李蓬国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7月13日晚,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了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事典型事例,其中包括贵港市桂平市推动解决校园空调装而不用问题。通报称,一些家长反映,桂平市部分学校空调装而不用,夏季教室、宿舍如同蒸笼,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经了解,此前桂平市有26所学校与第三方公司商议,由第三方公司独立出资4013.43万元,在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共6434台,通过向学生收取租赁费、电费的形式分期偿还费用。之后,根据有关政策要求,桂平市第三方公司不能再向学生收取空调租赁费、电费,因此第三方公司停用这批空调,学生、家长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7月15日澎湃新闻)
  “26所学校6400多台空调装而不用”事件引发批评,网友们纷纷谴责涉事学校的做法。六千多空调装而不用,无疑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对这样的不正之风,确实应该整治,有关责任人也应该被问责。不过,如果把板子都打在学校身上,也有失公允。
  夏季天气炎热,如果教室、宿舍不装空调,就如同蒸笼,无论对老师还是学生来说都是煎熬。学校之所以购买空调,当然是基于家长和学生的强烈要求。正常情况下,无论是买空调还是交电费,只要学校有钱就能轻松解决。如果学校没钱,也可以向教育部门申请。如果教育部门也没钱或者不给钱,又该怎么办呢?
  据报道,涉事26所学校跟第三方公司合作,由第三方公司独立出资4000多万元,在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安装空调6000多台,通过向学生收取租赁费、电费的形式分期偿还费用。这26所学校想必是没钱买空调,从教育局那里也要不到钱,否则根本没必要找第三方合作。
  在没钱买空调的情况下,学校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彻底放弃买空调,让师生继续接受“烤”验;要么借助第三方的力量,由第三方出资买空调,然后通过后续收空调租赁费、电费等方式解决。26所学校与第三方公司合作,涉及金额巨大,必须征得教育部门的同意。如果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那么,责任就不能全由学校来承担。
  实际上,桂平部分学校空调“装而不用”现象持续已久。早在2021年1月,有网友在贵港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上向桂平市教育局咨询,有家长举报桂林市临桂区第三中学收取空调租赁费用,举报经查属实。桂平市第一中学也收取空调租赁费用及相关电费,学校该行为是否合理或合法。
  对此,桂平市教育局后答复称,“为给学生提供一个舒适、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改善教室、宿舍内的学习及生活条件,桂平市第一中学广大家长强烈要求学校教室宿舍内要安装空调。但因学校无经济能力承担安装维护费用,于是该校学生家长委员会提议由第三方出资进行安装空调、线路改造等。”
  也就是说,学校想要响应家长的强烈要求,给学生安装空调,可是根本没有购买、维护空调的钱。在教育部门也无力解决的情况下,学校只能跟第三方合作。而第三方出钱购买、安装了空调,后续就只能通过收取空调租赁费、电费的方式来“回本”,否则就成了亏本买卖。
  而且,相关收费标准也是符合当地文件精神的。《贵港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贵港市中小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贵价费〔2016〕25号)就明确规定,“安装有空调的,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可在原住宿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中央空调65元/人•期,分体空调50元/人•期”。
  对于桂林市临桂区第三中学向学生违规收取空调租金及电费问题,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当时通报称,临桂区政府已责成临桂区第三中学将违规费用全额退还学生,与第三方公司解除原合同协议,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同年,上级部门加大治理教育收费问题督查力度,让学生选择带空调教室、收取空调使用相关费用的做法行不通了。
  禁止学校收取空调费用当然是正确的,可以防止教育乱收费导致增加学生负担。可是,禁止收空调费只是治标,并非治本。学校不得不购买和使用空调,但又确实没钱。这是很现实的痛点问题,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不能假装看不见,也不能简单地把责任全甩给无力解决问题的学校。地方政府重视教育就应该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中,切实帮助学校解决购置和使用空调的难处。(文/直截评论)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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