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2-6 08:58
接种宫颈癌疫苗搭售体检,这种违法行为该管管了路边客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目前,九价HPV疫苗“一针难求”的情况下,接种疫苗竟然变成部分民营医院的“强制搭售”套路。
据红星新闻报道,在公立医疗机构,九价HPV疫苗的售价为1318元/支,三剂次共需支付3954元。但是,有的民营医院却玩起了接种+体检的套餐。比如,有的网络中介推出了九价HPV疫苗+体检套餐,价格为5680元,溢价近2000元。然而,据多名在公立医院成功接种九价HPV疫苗的受访者表示,并不需要进行体检。 对此,部分提供套餐服务的医院表示,体检项目部分“可以放弃,但是不可以退款”;也有的医院称,“体检可以让家人朋友来做。”总之,这些医院的体检必须和三针疫苗一起搭售,套餐的收费也必须“落袋为安”。 医疗中介以及部分民营医院的搭售,来自九价HPV疫苗的供需矛盾。对于部分有需求的女性来说,等待接种时间长,动辄长达半年之久,着实等不起。这种情况下,也就出现了一边是疫苗供不应求,另一边则是部分民营医院玩起了强制搭售的变相涨价。 那么,强制搭售是否涉嫌违法呢?有人认为,HPV疫苗不是国家要求强制接种疫苗,既然是市场经济,愿买愿卖,不论交易条件多么不合理,只要是“市场选择”就不应该干涉。但经营方借市场的优势地位,强制消费者接受不平等的交易条件,显然不能用“市场自由”来搪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想接种疫苗,却要被迫多交2000元来体检,而且明言体检“人可以不来,钱一定要来”,那就是强制消费。 《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可以说,禁止强制搭售,是此前《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重要成果之一,强制搭售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销售行为。 禁止强制搭售,有利于保护正常、繁荣的市场经济生态环境,防止经营者利用自身的优势盘剥交易对手,维护市场活力,能有效防止局部领域里的“市场失灵”。 特别是要考虑到,HPV疫苗目前仍属独家代理,事实上形成了近乎“垄断”的供应地位,对于九价疫苗的下游销售、接种有着很大的话语权和控制力。如果放任目前这种搭售行为,可能形成破窗效应,让整个疫苗供应链得到了正常市场交易之外的超额利润。 趁着女性用户急于接种,生怕错过时间窗口,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强制搭售体检项目。此类变相加价的行为,如果监管部门不处理,那么,供应方恐怕就更没有意愿去改善供需不平衡,HPV疫苗也仍将“一针难求”。 今年1月,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提出加速消除宫颈癌的主要目标。 在此背景下,部分民营医院搞九价HPV疫苗强制搭售体检,不仅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禁止性规定,是以身试法,也是无视国家对消除宫颈癌的重视。这种强制搭售的违法行为,必须被及时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