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5-3 14:53
李蓬国;“平移插队”虽非大错,但别因是“普通人”而免于谴责李蓬国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4月30日,浙江东阳一个景区的检票口,两名女子疑插队时遭到一名男子的劝阻,两人当场发飙,令男子无言以对,相关视频成为网络热点,受到网友关注。5月2日,疑似该事件的当事人在网络上发声,否认自己插队,称自己排错队后换队。对于该说法,事发景点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游客排错了队伍,从年卡通道转到散客通道,应该重新排队,如果直接平移过去,属于插队。(5月2日极目新闻)
“两女子插队被制止当场发飙”事件引起热议,“插队”和“发飙”的组合,给人以“无理声高”的粗野和蛮横之感,激起了广大网友的痛批。事后,疑似当事人辩称自己是“平移换队”,再次成功招骂。我以为,“平移换队”确实该谴责,但也要把握好度,否则,充满正义感的“德力”也有可能变成违背道德和法律的“暴力”。 “你凭什么拉我?”“我不是那种好惹的人”“你别欺软怕硬”“我就要插队!”网传视频显示,两名女子插队被制止后情绪失控,暴怒怼人,可以说是恶人先告状。 5月2日凌晨2点34分,微博账号为“莫名其妙被扣帽子”的疑似当事人发布声明称,“我是当事人。我必须澄清的是,我没有插队。”文中反复强调“我被冤枉插队+发飙”。 涉事女子认为自己“插队”是被冤枉的,理由是“我是从楼梯下面一堆人一点点排上来的,并非冲到前面插队。我排到上面就看到写着‘年卡通道’以及‘团队通道’,我没有年卡,也没有参团,所以就准备移向一边的散客通道。” 既然自己排错了队伍,就应该重新排队,有什么理由可以直接“平移”到别的队伍去?这不仅是成年人都应该懂的常识,而且就连小朋友也懂。有网友就表示:“队排错了换队要去后面重新排呀。我们家四岁小朋友说的”,该留言获得12.7万个赞。 如果涉事女子在现场由于情绪失控,搞不清楚自己是不是插队,那么,事隔一天后,她总该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吧?但她在发表长篇声明文字的时候,不仅没有承认错误,反而强调自己“被冤枉”。由此可见,颠倒是非、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她的一贯作风,而非一时冲动。她在现场说的“我就要插队”是不打自招的真心话,在事后说的“我被冤枉插队”则是自打嘴巴的狡辩。 涉事女子还认为自己发飙也是被冤枉的。她说,“我生气吼他的原因不是他阻止**队,而是大力拉我且冤枉**队”“正在看上面通道标题的时候后面一个人突然大力拉我,开始吼**队,我一回头看到他非常凶,我就来气了,我不愿意忍气吞声被冤枉。他继续凶我,我就发飙了。” 既然涉事女子在未征得别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插队,正常排队的人们当然就有权利阻止她。既然插队者无礼在先,又怎么能要求别人对她“有礼貌”地劝阻?别人吼她,她就来气。难道,她插队在先,别人就不能来气?自己做错事情被阻止,还不愿意“忍气吞声被冤枉”,难道是把公共场所当作了自己可以任意撒野的地盘? 文明以公平和尊重为前提,涉事女子不仅插队还发飙,既破坏了公平,也不具备尊重他人的基本素质,更何况,她还在事后自己狡辩。可以说,她就是文明的典型反例。 关于此事,胡锡进发文称,插队“说不上是很大的错”“舆论监督不是针对基层老百姓的,它应当针对的是权力和各路名流显贵”“我们不能随便把普通人送上舆论的审判台,在面对舆论攻击方面,他们应当受到的是保护。” 对此,我不敢苟同。虽然插队并不是什么大错,因为没有达到违法犯罪的程度,但如果对于违反道德的行为一律不公开、不讨论、不批评,就等于姑息纵容,只能导致类似事件不断发生,拉低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最终导致违法犯罪现象增多。 再说,舆论监督只针对“权力和各路名流显贵”的说法更是毫无道理。按照这种说法,如果人贩子、诈骗犯等是“普通人”,就不能对他们进行舆论监督。试问,这究竟是在保护普通人,还是保护无德无法之人? 应该说,网友公开并谴责插队者,凝聚了社会的道德和文明意识,值得肯定。简单地以当事人是“普通人”的理由,反对人们进行舆论监督,不仅错误而且有害。当然,在广大网友进行舆论监督的时候,该“打码”的还是要“打码”,而且,要把握好道德批判的度,不能升级到人肉搜索、人格辱骂等网络暴力。(文/李蓬国) 欢迎关注公众号“蓬国评论”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