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6-14 08:14
李蓬国:交警制服男子后喷辣椒水,文明执法须“制服情绪”李蓬国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平果市公安局6月13日通报,6月12日上午,该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在兴平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整治,驾驶员蒙某某违法驾驶车辆拒不配合执法,民警在口头警告无效后使用催泪喷射器并将其带回警务站。事件发生后,平果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督察部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目前已对涉事民警辅警停止执行职务。平果市公安局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规范民警辅警执法行为。(6月13日光明网)
“男子坐地不听交警劝阻,疑被喷辣椒水后抬走”事件引发争议。根据当地通报,相关情况已经被证实。 通报称,“驾驶员蒙某某违法驾驶车辆拒不配合执法,民警在口头警告无效后使用催泪喷射器并将其带回警务站”。根据网传视频,所谓将男子带回警务站,实际上是多名交警一起把他抬回去的。 通报还指出,驾驶员蒙某某是因为违法驾驶车辆拒不配合执法,所以才被这样对待的。驾驶员违法驾驶车辆拒不配合执法,是否就可以把他抬走,并且当面朝他喷辣椒水,要视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不可以一刀切。 从相关视频看,交警已经将该男子制服,男子静坐在地上,没有任何反抗,也没有辱骂交警。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没有必要对他喷辣椒水。这种过度执法、不文明执法的行为,不仅刺痛了当事人的眼睛,也让广大网友觉得“辣眼睛”,受刺激。 拥有执法权力的人,必须牢记文明执法,才能真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如果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控制不住情绪,就有可能走到文明执法的反面,不仅引起当事人及人们的不满,而且会抹黑执法人员的整体形象。前段时间发生的“城管脱制服踹卖菜老人”事件就是前车之鉴。 说回到“交警制服男子后喷辣椒水”事件,涉事交警是否知道在什么时候可以喷辣椒水,在什么时候不能喷?如果真的不知道,那就说明业务知识不过硬。如果明知道该怎么做,却因为情绪“上头”而将它抛诸脑后,就说明“情绪管理”已经失控。 虽然所有人都会有情绪,但人们也会理智地控制情绪,避免被情绪牵着鼻子走。对执法人员来说,特别是在制服违法人员的过程中,更要努力“制服情绪”,做自己情绪的主人,才能做到适度执法、文明执法。(文/李蓬国)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