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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6-26 18:22

李蓬国:4岁男童遭幼儿园虐待,岂能当“体罚”看待?



李蓬国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查看幼儿园监控,看到4岁儿子被3名老师长期采用包括关小黑屋、扇巴掌、骑坐,在地上拖拽等方式对待的那一刻起,郭先生和王女士夫妇再也难抑心中的愤怒,他们决心要替自己的孩子讨回一个公道。(6月25日鲁中晨报)
  王女士偶然获知,自己4岁的孩子在幼儿园里经常被老师“收拾”,还被关“小黑屋”,十分生气。她与其他几位家长一起赶到学校,找园方负责人了解情况,“我们当时就要求查看监控,但园长说先把老师叫来问一问,如果她承认了,就不用看监控了。”王女士说,他们接纳了园方的意见,然后班主任到来后承认关过孩子,但只关过一次。
  把4岁大的孩子关“小黑屋”,这显然已经超出了“体罚”的范畴,无疑是为了让孩子对老师产生恐惧,然后“乖乖听话”。这不是“体罚”更不是“教育”的正确姿势。
  据王女士说,当时园长一直在帮涉事老师说好话,家长们就原谅了涉事老师。可是,就在当天,王女士的孩子依然被老师打了。她非常愤怒,再度找到学校要求更换老师,校方也同意了。王女士表示,涉事老师于当天晚上打电话给她道了歉,但同时埋怨王女士将此事闹到学校。
  对待4岁的孩童,涉事老师不仅动手打人,而且还把孩子关进“小黑屋”,这些都是事实,就连涉事老师也已承认。既然自己有错在先,又岂能反过来埋怨家长到学校投诉?
  第二天早上,王女士和丈夫赶到学校要求查看事发前一周的视频。结果却发现让他们无法接受的一幕幕。他们看到孩子在学校被扇巴掌、在地上暴力拖拽,关小黑屋,用脚踩他,坐在他身上压着他等等各种方式的虐待。试想一下,作为父母,看到自己年幼的孩子遭到如此恶意和恶劣的对待,会是如何的震惊、心疼和愤怒?
  6月2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看到了王女士提供的多段监控视频,可以明显看到多位老师在班内与航航“对抗”的画面,其中确实不乏王女士所描述的扇巴掌、踩脚、坐在孩子身上、地上拖行、关入小黑屋等画面,也可见到听到航航的反抗和哭喊。
  由此可见,涉事老师确实经常通过暴力、羞辱的方式“收拾”4岁儿童。这根本不是什么“体罚”,而是虐待。身为老师,居然如此对待年幼的学生,不仅践踏了师德,也践踏了法律,不仅应该被清除出教师队伍,而且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可是,据王女士说,报警后,办案民警两次给她发《公安不得对教师体罚学生做出治安处罚》的新闻,要家长学习。民警还提出需要家长找教体局出具处理意见并移交给派出所后他们才能处理,而他们则从教体局了解到并无此规定。
  在调查过程中,办案民警曾多次表示老师有权处罚孩子,而监控中孩子被扇耳光,老师坐在孩子身上的画面,民警则称老师扇耳光并没有非常用力,坐在孩子身上并没有完全用力压住,只是为了控制住孩子。按照这种说法,只要不把孩子打伤、压伤,都只是正常的“体罚”而已,岂不荒唐?
  对于孩子被关“小黑屋”,办案民警说幼儿园没有叫这个名字的屋子。这种说法更是令人无语。倘若涉事老师不仅把孩子关进“小黑屋”,而且还在门口处张贴“小黑屋”,那么,她究竟是人品有问题,还是智商有问题?
  据王女士提供的法律文书显示,6月12日,当地派出所做出终止案件调查的决定,理由是“没有违法事实”。
  涉事老师经常虐待孩子,而且有监控视频为证,却被认定为正常的“体罚”,如此是非不分,究竟是为了保护受害的学生,还是为了保护施害的老师?(文/直截评论)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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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4-6-29 15:42
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小孩,你是老师更加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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