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5-22 08:20
李蓬国:货车盖雨布被指“改变外形”并罚款,执法岂能“变形”李蓬国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5月21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部高速大队通报,20日上午,该大队民警在水官高速横坪收费站开展交通查违工作,在对一辆遮盖雨布货车进行检查过程中,认为存在改变机动车外形情况,遂对货车司机处以500元罚款。货车司机提起申诉后,经该大队复核,该货车不存在相关违法情形,现已依法撤销处罚。(5月21日红星新闻)
“货车因盖雨布被罚款”事件令人诧异,特别是执法人员以货车“改变外形”的理由进行罚款,更是令人错愕。 普通人都懂得,无论有没有下雨,货车盖雨布都是“标配”,就好比人们出门总得穿衣服一样。如果不盖上雨布,货车上的物品就有可能由于车辆刹车、拐弯等情况而脱落,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特别是在雨季,更没有任何理由不盖雨布。 给货车盖雨布,这是人尽皆知的常识,根本不需要什么专业知识。可是,执法人员却认为司机的行为违法,并进行罚款,实在令人费解。 通报称,“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切实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感谢市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如果对于“给货车盖雨布”这样的常识都要通过培训才能掌握,要借助他人监督才正确执法,那么,相关人员的能力、素质怎能能够胜任执法工作? 网传视频中的罚款信息显示,处罚时间为5月20日,处罚理由是被处罚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罚款500元。 正如不会有人因为戴了帽子而被认为“整形”一样,不大可能有人会因为货车盖了雨布就认定它“改变外形”。正如有网友指出的,“他是连基本常识都不知道,还是随便找个理由罚款?” 货车盖雨布被指“改变外形”并罚款,既撕下了“能力水平”的遮羞布,也暴露了执法出现“变形”,应该查清背后的真实原因,并严肃处置,才能保证规范执法,维护群众的利益。(文/李蓬国)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