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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30 16:59

《孔丛子》卷6杂训2同姓为宗虽尊不废亲公大私微名扬夏得三统义圣唯贤与爱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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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丛子》卷6杂训诗解2同姓为宗合族为属虽尊不废亲公大私微名扬夏得三统之义圣唯贤与爱立利民

题文诗:
鲁人有同,姓死弗吊.人曰在礼,当免不免,

当吊不吊,有司罚之;如之何子,之无吊也?

答曰吾以,其疏远也.子思闻之,曰无恩之,

甚也昔者,季孙问曰:百世之宗,有绝道乎?

夫子乃曰:继之以姓,义无绝故,同姓为宗,

合族为属.虽国子尊,不废其亲,所以崇爱.

是以缀之,食序列之,昭穆万世,婚姻不通,

忠笃道然.鲁穆公访,于子思曰:寡人不德,

嗣先君之,业三年矣,未知所以,为令名且,

欲掩先君,之恶以扬,先君之善,使谈者有,

述焉何为?愿教之也.子思答曰:以伋所闻,

舜禹之于,其父非勿,欲也以为,私情之细,

不如公义,之大故弗,敢私之焉.责以虚饰,

之教又非,伋所得言.公曰思之,可利民者.

子思曰愿,有惠百姓,之心则莫,如一切除,

非法之事.毁不居室,以赐穷民;夺嬖宠禄,

以振困匮.无令人有,悲怨而后,世有闻见,

抑亦可乎?穆公曰诺.悬子问曰:颜回问为,

邦夫子曰:行夏之时;若是殷周,异政为非?

子思对曰:夏数得天,尧舜所同.殷周之王,

征伐革命,以应乎天,因改正朔,若云天时,

之改尔是,故不相因.受禅于人,则袭其统;

受命于天,者则革之.所以神其,事如天道,

之变然也.三统之义,夏得其正,故夫子云.
穆公问于,子思曰立,太子有常?答曰有之,

在周公典.穆公曰昔,文王舍適,而立其次,

微子舍孙,而立其弟,是何法也?对曰殷人,

质而尊其,尊故立弟;周人文而,亲其亲故,

立子亦各,其礼也矣.文质不同,其礼则异.

文王舍適,立次权也.公曰苟得,行权岂唯,

圣人唯贤,与爱立也.答曰圣不,以权教故,

立制垂法,顺之为贵;若必欲犯,何有于异?

公曰舍贤,立圣舍愚,立贤何如?子思对曰:

唯圣立圣,其文王乎!不及文王,者则各贤,

其所爱也,不殊于適,何以限之?必不能审,

贤愚之分,父兄群臣,卜于祖庙,亦权之可.

孟轲问曰:牧民何先?子思对曰:先利之也.

问曰君子,所以教民,亦有仁义,而已矣哉,

何必曰利?子思答曰:仁义固所,以利之也.

上不仁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下乐为乱,

为不利大.故易曰利,者义之和.又曰利用,

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义以利民.

【原文】

鲁人有同姓死而弗吊者。人曰:“在礼,当免不免,当吊不吊,有司罚之。如之何子之无吊也?”答曰:“吾以其疏远也。”子思闻之,曰:“无恩之甚也!昔者季孙问于夫子曰:‘百世之宗,有绝道乎?’子曰:‘继之以姓,义无绝也。故同姓为宗,合族为属。虽国子之尊,不废其亲,所以崇爱也。是以缀之食序,列之昭穆,万世婚姻不通,忠笃之道然也。’”

【译文】

鲁国有个人认为同姓的人死了不宜去吊唁。别的人对他说:“按照礼法,应当免服的而不免服,应当吊暗的而不吊咱.官史都要惩罚他们,为什么你不去吊唁呢?"这人回答说:“我只是觉着他和我宗族关系太疏远了。”子思听到后说:“这太没有恩情了。从前季孙氏间孔子:延续百世的宗族,也有断绝人伦关系的吗?’孔子回答说:“继承相同的姓氏,从道义上讲是不会断绝的。所以,相同姓氏的人们为一宗族,同一宗族的人就是亲属,即使贵为诸侯卿大夫之子,也不能舍弃他的亲情,以此表现他的尊崇亲族之情。所以同姓的人用食礼来联合,祭祀同- -祖宗,即使延续万代也不通婚,这是忠厚笃实之道啊。’”

【原文】
  鲁穆公访于子思,曰:“寡人不德,嗣先君之业三年矣,未知所以为令名者,且欲掩先君之恶,以扬先君之善,使谈者有述焉,为之若何?愿先生教之也。”子思答曰:“以伋所闻,舜、禹之于其父,非勿欲也,以为私情之细,不如公义之大,故弗敢私之焉耳。责以虚饰之教,又非伋所得言。”公曰:“思之可以利民者。”子思曰:“愿有惠百姓之心,则莫如一切除非法之事也。毁不居之室,以赐穷民;夺嬖宠之禄,以振困匮。无令人有悲怨,而后世有闻见,抑亦可乎?”公曰:“诺。”
【译文】
鲁穆公向子思咨询国是:“我没有什么德行,继承祖业三年了,不知道怎样做才能获得好的名声;而且我想掩藏先君的过失,以传领先君的善行。让人们谈论的时候能有所遵循,这样做怎么样呢?请先生教诲我。”子思回答说:“以我所听到的来说,舜.禹对于他们的父亲,并不是没有私情,但这种私情是非常细微而勤小的,比不上公义重要,因此他们不敢以私心做事。如果要求我弄虚作假,就不是我所愿意说的了。”鲁穆公说:“我原来这样想是以为能够给百姓带来利益。”子思说:“假如您有施惠百姓的心愿,还不如摒弃-切非法的事情。拆毁无人居住的房屋把土地賜給贫穷百姓,削夺您宠爱的人的俸禄来赈济贫困的人们,使现在的人们没有悲伤和怨恨,使后世的人们都能听到和看到您的恩德,也许这样做更合适吧?"”穆公说:“好。”

【原文】

悬子问子思曰:“颜回问为邦,夫子曰:‘行夏之时。’若是,殷周异政为非乎?”子思曰:“夏数得天,尧舜之所同也。殷、周之王,征伐革命以应乎天,因改正朔,若云天时之改尔,故不相因也。夫受禅于人者,则袭其统;受命于天者,则革之。所以神其事,如天道之变然也。三统之义,夏得其正,是以夫子云。”
【译文】
悬子间子思:"颜回间如何治理国家,孔子说:“用夏朝的历法。’如果是这样的话,殷周两代与夏朝不同的政令措施都是错误的吗?”子思说:“夏历得自于上天,与尧舜时期使用的历法相同。股周两代的圣王,顺应上天面进行征伐以达到革新的目的,因此要颁行新的历法(表示自己承受天命)。由于天时改变了,所以也就不能继续沿袭了。通过禅让而得到王位的人要继承前代的传统,王位受之于天则要对此进行改革,因此祭祀天神之事,也要适应天道的变化。夏.商、周三代的正期.只有夏代得其本质,所以夫子才这样说.”
【原文】

 穆公问于子思曰:“立太子有常乎?”答曰:“有之,在周公之典。”公曰:“昔文王舍適而立其次,微子舍孙而立其弟,是何法也?”子思曰:“殷人质而尊其尊,故立弟;周人文而亲其亲,故立子,亦各其礼也。文质不同,其礼则异。文王舍適立其次,权也。”公曰:“苟得行权,岂唯圣人?唯贤与爱立也。”子思曰:“圣人不以权教,故立制垂法,顺之为贵。若必欲犯,何有于异?”公曰:“舍贤立圣,舍愚立贤,何如?”子思曰:“唯圣立圣,其文王乎!不及文王者,则各贤其所爱,不殊于適,何以限之?必不能审贤愚之分,请父兄群臣卜于祖庙,亦权之可也。”
【译文】
鲁穆公间子思:“设立太子之事有常规吗?"子思回答说:“有,在周公的典籍中。”穆公同:"以前周文王舍弃嫡长子西立次子为太子,微子启不立长孙为太子面立他弟弟,这是遵循的什么规范呢?"子思说,“股人质朴,尊重地位高的人,因此立其弟为太子,周人文雅,亲爱自己的亲人,因此立儿子为太子,这只是按照各自的礼法周已。文采和质朴有不同,其礼法也就有差别。周文王舍弃嫡长子而立其次子,这是(因为武王贤能)才加以变通的结果。"穆公说:"如果能变通.难道只是圣人才能这么做吗?只要是贤能的人或者自己疼爱的人就可以立为太子了。”子思说:“圣人教化后世并不以权变为常规,因此建立制度,垂示法则,而后世能够遵从这些制度而行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一心要破坏这些法度,(和施行变通)哪里有什么差别呢?”穆公说:“舍弃贤人而立圣人,舍弃愚蠢之子而立贤能之子,怎么样呢?”子思说:“只有圣人才能立圣人为太子,除了文王难道还有其他人吗?不及文王的人,各以自己所喜爱的人为贤能,不把嫡长子与其他人相区别,怎样才能对君主(的意愿)加以限定呢?如果真的难以区分贤愚,请父兄群臣到祖庙进行占卜,这样做也是变通的办法啊。”

【原文】

孟轲问:“牧民何先?”子思曰:“先利之。”曰:“君子之所以教民,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子思曰:“仁义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下乐为乱也,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译文】
孟轲问:"“治理百姓首先要做什么?”子思说:“首先要让他们得到利益。”孟轲又问:"“君子教化民众,用仁义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要说到利益呢?”子思说:“(对民众来说)仁义本身就是-种恩惠,在上位的人没有仁爱之心,在下位的民众就无法安生,在上位的人不讲正义,那么民众就会乐于败坏法纪,这就是最大的不利。所以《易经》上说:‘利益,是正义的和谐状态。'又说:‘用利益安抚人民,以弘扬道德。'这些都是利益当中最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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