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帖  新投票  回帖  关闭侧栏
隐身或者不在线

发表时间:2024-4-15 17:44

徐干《中论》卷20夏三年诗解三年丧礼不可废[原创]



达性畅情 发表在 国学问答|国学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59-1.html

徐干《中论》卷20夏三年诗解三年丧礼不可废

题文诗:

天地之间,含气生者,莫智乎人;人情至痛,

莫过丧亲,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

故圣王制,三年之服,所以礼记,称情立文,

为至痛极.自天子至,于庶人也,莫不由之.

帝王相传,未有知其,所从来者,及孝文帝,

天姿谦让,务崇简易,其将弃万,国顾臣子,

令勿行久,丧己葬则,除之将以,省烦劳而,

宽群下也.观其诏文,唯欲施乎,己而矣非,

为汉室创,制丧礼而,传于来世.后人遂奉,

而行之焉,莫之分理,至乎显宗,圣德钦明,

深照孝文,一时之制,又惟先王,之礼不可,

久违是以,世祖徂崩,斩衰三年,孝明既没,

朝之大臣,徒以己之,私意忖度,嗣君之必,

贪速除也,检以大宗,遗诏不惟,孝子之心,

哀慕未歇,故令圣王,之迹陵迟,而莫之遵,

短丧之制,遂行不除,斯诚可悼,之甚者也.

滕文公者,小国之君,耳加之生,周之末世,

礼教不行,犹能改前,之失咨问,于孟轲而,

服丧三年,岂况大汉,配天之主,废三年丧,

岂不惜哉?作法于仁,其弊犹薄,道隆于己,

历世则废,况以不仁,之作宣于,海内而望,

家有慈孝,民德归厚,不亦难乎?诗经故曰:

尔之教矣,民胥放矣.圣主若以,游宴之间,

超然远思,览周公之,旧章咨显,宗之故事,

感蓼我之,笃行恶素,冠之所刺,发复古之,

德音改大,宗之权令,事行之后,永为典式,

传示万代,不刊之道.丧以表情,情深义重,

真情所至,慎终追远,报本返始,不忘所由.

题解:

这里作者主要讨论了父母去世要服丧三年的规定,他认为这是推行仁爱、让家庭中出现慈母孝子,令人民品德归于敦厚的做法,不应将其废止。

【原文】
天地之间,含气而生者,莫知[245] 乎人;人情之至痛,莫过乎丧亲,夫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故圣王制三年之服[246],所以《礼记》 (所以二字在下立文下)称情而立文,为至痛极也。自天子至于庶人,莫不由之。帝王相传,未有知其所从来者,及孝文皇帝[247] ,天姿谦让,务崇简易,其将弃万国,乃顾臣子,令勿行久丧,己葬则除之,将以省烦劳而宽群下也。观其诏文,唯欲施乎己而己,非为汉室创制丧礼而传之于来世也。后人遂奉而行焉,莫之分理,至乎显宗,圣德钦明,深照孝文一时之制,又惟先王之礼,不可以久违,是以世祖徂[248] 崩,则斩衰三年,孝明[249] 既没,朝之大臣徒以己之私意,忖度[250] 嗣君之必贪速除也,检之以大宗[251] 遗诏,不惟孝子之心,哀慕未歇,故令圣王之迹,陵迟[252] 而莫遵,短丧之制,遂行而不除,斯诚可悼之甚者也。滕文公[253] ,小国之君耳,加之生周之末世,礼教不行,犹能改前之失,咨问于孟轲[254] ,而服丧三年,岂况大汉配天之主,而废三年之丧,岂不惜哉?且作法于仁,其弊犹薄,道隆于己,历世则废,况以不仁之作,宣之于海内,而望家有慈孝,民德归厚[255] ,不亦难乎?《诗》 曰:“尔之教矣,民胥放矣。”圣主若以游宴[256] 之间,超然远思,览周公之旧章,咨显宗之故事, 感蓼我[257] 之笃行,恶素冠[258]之所刺,发复古之德音,改大宗之权令,事行之后,永为典式,传示万代,不刊[259] 之道也。
【译文】
天地万物中,最有智慧的,莫过于人了。人情中最悲痛的,莫过于父母去世。创伤越大,延续的时间就越长;悲痛越剧烈,恢复的速度就越慢。所以,圣明的君主规定,父母去世要服丧三年,这是《礼记》中适应人情而确立的法令条文,表示这是最大的悲痛。从天子到百姓,没有不遵从此法的。帝王代代相传,但没有人知道这条法令是从哪里来的。到了孝文皇帝,天资谦恭宽让,办事崇尚从简。他临死之前,尚且顾念臣子,下令不要实行长久服丧的制度,埋葬之后,即可脱去丧服,旨在按此办理,可以省去烦挠劳碌而使群臣宽舒。看他留下的诏令条文,只是要求自己去世之后这么做而已,并非要为汉朝创立治丧的礼节仪式,并传之于后世。后人便照此行使,未曾有人分析其中道理。到了显宗皇帝,其圣德恭谨、英明,深刻理解孝文皇帝一时的规定, 又考虑过去君主所定的礼节仪式不能长久违背,所以世祖去世时,穿了三年丧服。孝明皇帝去世后,朝中大臣竟然以自己个人的想法,揣度太子必然会希望快点脱去丧服,便查看大宗遗诏,没有因为孝子还在哀伤思慕而有所虑,因此使得孝明皇帝的遗制被逐步取消,不予遵从。服丧时间缩短的规定从此实施且没有废除。这实在是最大的悲哀。

滕文公不过是小国的君主,又加之生于周朝末年,礼教已难以实施,但他还能修正前朝的失误,问询于孟子后,自己服丧三年,更何况大汉朝与天同高的君主,却废除服丧三年之制,这难道不令人叹息吗?制定短丧之法出于仁爱,其弊端也还轻微,道德隆盛之风已然形成且只历经一代,服丧三年之制就被废止,何况将不仁爱的法令公布于社会,却希望家中有慈母孝子,人民品德回归于敦厚,不是很难吗?《诗经》 说:“ 你的教化,民众会仿效的。”圣明的君主,若能在出游、饮宴的空闲时间,以超然的心态想得远点,看看周公当年所定的规章,再看看一下显宗的故事;感受一下“蓼莪”(《诗●小雅》中篇名,其诗大意是宣扬孝道)中的笃厚孝行,必会憎恶“素冠”(《诗●松风》中篇名,其诗斥责不能守三年之丧的现象)中所斥责的现象,从而发出恢复古制的仁德教令,修改太宗(此指孝文皇帝)的权宜之令,而且实施之后,要求永久地作为治丧的典范仪式,使之传承昭示于万代,将此作为不能删改的治丧办法。

【注解原文】

天地之间,含气而生者,莫知乎人。人情之至痛,莫过乎丧亲。夫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故圣王制三年之服,所以称情而立文,爲至痛极也。自天子至于庶人,莫不由之,帝王相传,未有知其所从来者。

及孝文皇帝,天姿谦让,务崇简易。其将弃万国,乃顾臣子令勿行久丧,已葬则除之,将以省烦劳而宽羣下也。观其诏文,唯欲施乎己而已,非爲汉室创制丧礼,而传之於来世也。後人遂奉而行焉,莫之分理。至乎显宗,圣德钦明,深照孝文一时之制,又惟先王之礼不可以久违,是以世祖徂崩,则斩衰三年。孝明旣没,朝之大臣徒以己之私意,忖度嗣君之必贪速除也,检之以大宗遗诏,不惟孝子之心哀慕未歇,故令圣王之迹陵迟而莫遵,短丧之制遂行而不除,斯诚可悼之甚者也。

滕文公小国之君耳,加之生周之末世,礼敎不行,犹能改前之失,咨问於孟轲,而服丧三年。岂况大汉配天之主,而废三年之丧,岂不惜哉!且作法於仁,其弊犹薄,道隆於己,历世则废(此十七字徐本脱)。况以不仁之作,宣之於海内,而望家有慈孝,民德归厚,不亦难乎!《诗》曰:"尔之敎矣,民胥效矣。"圣主若以游宴之间,超然远思,览周公之旧章,咨显宗之故事,感蓼莪之笃("笃"字徐本误作"高")行,恶素冠之所刺,发复古之德音,改太宗之权令。事行之後,永爲典式,传示万代,不刋之道也。(《治要》卷四十六)

[245] 知:古同“智”,智慧。

[246]服:服丧。

[247]孝文皇帝:汉文帝刘恒,汉朝的第五位皇帝,谥号“孝文皇帝”。

[248] 徂:同“殂”,死亡。

[249]孝明:东汉皇帝刘庄(公元28年一公元75年),字子丽,公元57年至75年在位,凡十九年。汉光武帝刘秀第四

子,母光烈阴皇后阴丽华。史称汉明帝,死后谥号“孝明皇帝”。

[250]忖度:推测。

[251]大宗:宗法社会以嫡系长房为“大宗”,余子为“小宗”。

[252]陵迟:渐趋衰败。
[253]滕文公:战国时滕国的贤君,滕定公之子,名宏,当时世称元公,他与孟子是同时代人。
[254]孟轲: 即孟子,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战国时期儒家代表
人物。著有《孟子》一书。有“亚圣”之称,与孔子合称为“孔孟”。
[255]民德归厚:社会百姓的道德渐渐笃厚。《论语》 曾子日:“慎终, 追远,民德归厚矣。”
[256]游宴:嬉游宴饮。
[257] 蓼莪:《诗.小雅》篇名。此诗表达了子女追慕双亲抚养之德的情思。后因以“蓼莪”指对亡亲的悼念。
[258] 素冠:《诗●桧风.素冠》:“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毛传:“庶,幸也;素冠,练冠也。”又《(素冠>序》:“《素冠》,刺不能三年也。”毛传:“丧礼, 子为父,父卒,为母,皆三年,时人恩薄礼废,不能行也。”后因以“素冠”为对不能克尽孝道者的讥刺语。

[259] 刊:斫,消除,修改。

隐身或者不在线

回复时间:2024-4-18 10:11
谢谢分享!




----------------------------------------------

佑天佑地佑人 送福送禄送寿
看经典美图到三晋!



隐身或者不在线

回复时间:2024-4-18 10:11
谢谢分享!




----------------------------------------------

佑天佑地佑人 送福送禄送寿
看经典美图到三晋!



发新帖 新投票
 回帖
查看积分策略说明快速回复主题
你的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只要30秒)


使用个人签名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贴文发布前,请确认贴文内容完全由您个人创作或您得到了版权所有者的授权。版权声明
   



Processed in 0.027625 s, 8 q -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