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主题:从联系的第十天就收到精装邮册说起[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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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4-22 05:48
从联系的第十天就收到精装邮册说起[推荐]高致贤 发表在 荷韵轻香|散文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5-1.html
高致贤
今年4月9日收到“中国文化进万家”褚利云老师快寄给我一本《荣耀中国——限量版珍藏邮册》,亲友们看到都十分赞美。在广泛的赞美声中,我不禁想到一个问题—— 警防政治思想文化宣传阵地上的“蚂蟥嘴” 某一天,一个某某某“公众号”的主编要我把我的照片、个人简介和作品发给他们去制作参加国庆xx周年的xx活动,到时候有什么什么大型宣传活动,您的作品可以参加,让很多人知道您的成功等等。 我问她:你们要收钱吗?她回答要!但是不多。我问多少?她说:这样100元,那样200元,还有……总共不过五六百元吧! 我果断地答复她:我不参加! 她就劝我:机会难得,钱不多,您有那么多好作品…… 我马上把她拉黑。 我为什么这样武断?我肯定这是一个骗局!为什么呢? 我40多年的工龄,一直都在教育、宣传、文化、新闻单位工作。我写过各行各业,不同岗位上的100多个先进人物的长篇通讯,人物素描、速写。报告文学等,从来没有向谁收过钱,连想都没有想过。为什么? 当年我们报道典型人物(包括宣传好人好事、揭批坏人坏事)都是从正反两面提倡正能量,树立好思想。作为记者之类的专业人士采写,那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国家已经给了他们的工资。专职人员私收被采写对象的钱,那就属于贪污受贿; 如果是业余写作的通讯员,不管是你自己发现去采写,还是人家请你去采写,你发出去的文稿如果被有关媒体刊播,采用单位就要给你的稿费;你向被采写对象要钱,那不就是民间说的“蚂蟥嘴,两头吃”吗?也就像社会上流传的“大檐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的披露警察中的贪腐行为的民谚那样,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吗?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行为来历已久:旧社会叫“牙子”,现在叫“中介”。这种人就是民间说的“蚂蟥嘴,两头吃嘛”。但这种看法和我前面揭露的那种人不一样。“牙子”和“中介”是属于盈利性质的,买卖双方都有利可图。他们吃点中介费,可以理解。 而我前面说的采写是属于非盈利性质的。理由我在前面已经说了,此不赘述。为什么现在还有人这样干呢?情况是复杂的。他们将非盈利的事变为盈利性的来办。他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有钱劣稿就上报,无钱好稿也拉倒,作者若问为什么?回答是:你的文章不行!一下就把你凉在半边!如果你要他们退钱,他们一下把你拉黑,这就是网络诈骗的伎俩之一。到时候你找谁去?!那才叫哑子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嘞! 现在的网上诈骗防不胜防。怎么办呢?我的办法就是一个:凡是要钱的活动,没有签订国家规定的正式合同。我绝不参加! 2024.4.21于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