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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或者不在线

发表时间:2024-5-20 15:56

加强监管 莫让恶性刷单破坏市场秩序



贾光溪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据媒体报道,因发现原本由自己公司运营排在类目第一的产品被离职人员运营的产品挤下去,温州某公司就以8元左右每单的价格雇佣“刷手”专门对从该公司跳槽出去且继续从事产品运营的员工,以及对其他电商平台做到类目第一的商户进行差评。该行为既扰乱了正常的网络消费秩序,侵害了商家的财产权益,也让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终归损人未利己。

想走捷径,开展恶性竞争,进行恶性刷单妄图将有竞争力的商家排挤出去,从而实现自身利益做大化是经营观念的扭曲,将直接破坏商业市场秩序,不利于其他商家发展,也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面对此类行为,应及时完善监管措施,加强事前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打击工作力度。

首先,应注重事前宣传。加大对监管处罚措施的宣传力度,及时梳理恶性竞争的“套路”,对恶性刷单的表现等以视频讲解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商家识别的敏锐性。同时,宣传监督举报电话、微信小程序等,并通过基层企业包保人员建立微信群,第一时间获取相关信息,全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其次,应加大打击力度。出重拳对恶性刷单等行为进行打击,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并适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对其中相关利益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应注重对恶性刷单等违法行为全产业链的打击力度,对其宣传、策划、实施等人员进行全面打击。对典型违法案例通过网站、视频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震慑。

在打击的同时,还应加强对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宣传和推广,号召更多企业家扛起社会责任,树立长远发展眼光,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内开展生产经营。

恶性竞争的手段终究逃不过执法监管的法网,难以长期欺骗消费者的慧眼,不过是害人又害己的短视行为。唯有脚踏实地,潜心经营,注重员工培养和成长,践行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才能真正打造出核心竞争力,赢得产品排名的首位。也只有加大对违法竞争的打击,才能进一步维护优秀产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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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4-5-2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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