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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1-3 04:51

5027.我在新世纪开始的时候成为“贪官”[原创]



王东镇 发表在 灌水专区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60-1.html

5027.我在新世纪开始的时候成为“贪官”
2025.1.3
在北陵附近居住时,每次骑车回南塔干休所曾经的父母家我都要路过监狱,想象其中的状况,与小说中各种时代的描述有什么不同,自己如果在渣滓洞、白公馆会是什么样子?
一九九三年是我们国家的彷徨时代,机关办企业、干部从事第二职业,让干部先富起来的呼声甚嚣尘上,只有我领导的处还相对“清白”,也面对是否“下海”的选择。这时,国家提出了机关干部“五不准”的规定,照亮了我的心,与妻子商量后,决定退回她帮助企业贷款时以我中介费名义收受的十九万元不当收入,其中五万元交给了她处里作为公用经费。没想到就此惹上了麻烦,企业内部有人举报经办人和领导贪污,而省检察院盯上了妻子工作的省财政厅。初步了解情况后,知道公司或者中间人挪用了大部分款项,只要补足差额就会“没事”。于是,积极筹款“堵窟窿”,碰上检察官办案,就主动投案自首承担了全部责任。
经过严格审查,检察官承认我没有刁难过任何人,收受过任何单位一分钱,却授意我承认妻子收受四十九万元,我收受三十万元(替某人担责),被我拒绝。于是,两年后以此罪名提起公诉,被我当庭揭发,超期羁押六年,拒绝了“关多少年,判多少年”后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为了完成考察监狱的心愿,不把事情搞大,我放弃了上诉,选择了以后申诉,在新世纪开始的时候开除了党籍公职,成为“贪官”。
入狱两年后,我获得了假释,承诺两年内不申诉,以后的事《探索集反腐篇》1-600有详细的介绍,这里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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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白白做人,正大光明做人,问心无愧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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