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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或者不在线

发表时间:2025-4-28 08:18

李蓬国:“最美通缉犯”出狱当主播,岂能把犯罪标签当吸金招牌?



李蓬国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2018年,四川绵阳女子卿晨璟靓因参与“酒托”诈骗被通缉,反而因通缉令上的高颜值照片走红。近日,记者发现,服刑完毕的卿晨璟靓已成为网络主播,不过4月27日已被封号。(4月27日极目新闻)
  卿晨璟靓的通缉令照片在社交媒体重生为直播头像时,一场关于“犯罪美学”的荒诞叙事已然开启。这位曾因“酒托”诈骗入狱的女子,将“最美通缉犯”的标签缝入个人简介,在直播间讲述监狱故事、揭秘诈骗套路,最终因平台封号引发舆论撕裂。
  记者发现,获释后的卿晨璟靓已变身为一名网络主播。在社交平台上,其用户名就叫“卿晨璟靓”,头像正是2018年通缉令上的那张照片,个人简介是“2018年头条人物,现已改邪归正”。3月31日,她在视频中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卿晨璟靓,就是2018年被通缉上热搜那个最美通缉犯。以后在这个号上直播了。”
  这场闹剧照见的不仅是个人命运的沉浮,更是流量时代对历史伤疤的畸形消费。当犯罪记忆被包装成“网红人设”,“浪子回头”“改过自新”便异化成了流量密码。
  法律赋予刑满人员平等就业权,刑满释放人员有权利回归正常生活。但是,前提是他要知耻后勇,真诚悔改,洗心革面。可是,当“通缉犯”成为个人IP的核心卖点,公众的宽容度便出现断层。有网友为其辩护“浪子回头金不换”,却忽视了一个关键事实:真正的改过自新需要褪去犯罪标签,而非将其铸成吸金招牌。
  我国早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前科封存制度,是指基于对涉罪者社会化的需要,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禁止将其犯罪前科记录展示于社会的规范性规定。对未成年刑满人员而言,犯罪前科封存制度有助于其融入社会。对于已成年刑满人员,也应该适度“封存”其犯罪前科记录。
  直播平台不能奉行“流量至上”,而必须尽到监管责任。它的责任不应止于事后封号了事,而应加强前置审核,防止猎奇炒作。就刑满人员个人而言,转型当网红本无原罪,但如果将监狱故事熬成“心灵鸡汤”,就跑偏了。
  法治社会的温度,从不以热搜上的忏悔表演来衡量,而要体现在沉默的大多数能否获得不被标签定义的新生。(文/李蓬国)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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