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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或者不在线

发表时间:2025-5-18 10:44

李蓬国:巨型3D仿生蛇广告引争议,“科技感”不该夹带“恐惧感”



李蓬国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近日,成都春熙路百盛购物中心户外广告大屏上,一条巨型3D蓝色仿生蛇广告引发网友热议。该广告以高仿真建模,高度还原蛇类运动形态,令不少路过的游客和网友称奇。与此同时,部分天生惧怕蛇类的网友,也对这类刺激性较强的视觉内容出现在繁华商业区的适宜性提出质疑。(5月17日封面新闻)
  成都春熙路巨型3D仿生蛇广告引发争议,不少人为其生动逼真的形象点赞,觉得科技感拉满。也有部分人认为应该考虑“恐蛇人士”的感受,避免让他们受到惊吓。我以为,“科技感”可以带来视觉享受,但不该夹带“恐惧感”。
  从网友的反应看,支持者居多。有网友说,“多酷呀,这都接受不了??”“虽然我怕真蛇,但是我不怕这个,因为我知道它是假的”。每个的喜恶不同,有人喜欢蛇,不怕蛇,也有人怕蛇,甚至连明知是假的但很逼真的蛇,也害怕。
  还有网友说,“有些人毛病真多,这都接受不了建议以后别出门了”“多看看就适应了,人总是要成长的”。甚至还有人说,“我怕车,禁止车在路上可以吗?”
  所谓“我怕车能否禁止车上路”,纯属抬杠。倘若有重度洁癖的人,无法忍受马路上有一粒尘埃的存在,那么,他只能选择不出门。同样道理,如果有人害怕车辆,就只能自己克服,或者干脆不出门,而不可能让车辆消失。在当前社会,车辆已经成为绝大多数人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怎么可能因为个人意志而消失?
  既然是公共场所,就应该以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为主要考量依据,寻求“最大公约数”。对于能够兼顾的利益和需求,就尽量兼顾,但不能完全按照极个别人的奇葩意愿来运行。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是害怕蛇的。在闹市区展示蛇的形象,怎么能够不考虑这部分人的感受呢?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允许播放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而蛇在大部分人的印象中属于恐怖的生物,过于逼真的蛇形象,很可能会对部分人造成惊吓,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对此,广告商又岂能不考虑?为了“广告效果”,而不顾广大人群的感受,何尝不是一种冒犯?
  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和惊喜,但也要避免陷入“唯科技”误区。毕竟,科技只是手段,人才是目的。科技的“普惠性”和“普适性”应该得到重视。就上述事件而言,避免“科技感”夹带“恐惧感”,应该成为共识和约束,而非“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文/李蓬国)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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