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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7-3 09:38

点号或多或少——《用法》指瑕八



磁之场 发表在 新手上路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41-1.html

点号或多或少——《用法》指瑕八

说明
因笔者对中小学语文统编教材(包括初中审读教材)指瑕、还有对之前的人教版小学语文教材指瑕的网文均有涉及《标点符号用法》(简称《用法》)的,故现把对《用法》指瑕之文汇总上贴上传。
笔者对《用法》指瑕的网文共十篇,指出它的差错处数共61处,差错个数计36.9个。按《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差错率超过1/万为不合格图书,超过5/万须全部收回。《用法》字数4.7万,若笔者所指差错全真,则《用法》差错率为7.8/万(须全部收回)。
《用法》,2011年12月30日发布,2012年6月1日实施。本标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北京大学为主要起草单位,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此《用法》是第4版,也是最新的一版(前三版分别在1951年、1990年、1995年发布)。
《用法》虽贵为国标,但并非绝对真理。沈阳教授如是说:

当然,现在的标准绝非完美无缺,更不是不刊之论。(《〈标点符号用法〉解读》131页)

上文“现在的标准”,指当前版本《用法》。
沈阳教授,起草《用法》的主持者,又是较权威的《〈标点符号用法〉解读》一书的主编。
本来初中审读教材(正式出版前的审读版)七年级上下册分别附有《用法》七个点号、十个标号的基本用法的,笔者2014年2、3月参加审读工作对此指瑕,五个月后获编辑反馈“这一内容已从教材中删除”,正式出版时统编教材没附标点于后。
关于《用法》,可参阅(网搜)蔡维藩先生(曾为大连大学常务副校长)的《<标点符号用法>新标示例问疑》一文。蔡先生指出《用法》差错42处,计差错个数64.4个,若所指差错全真,则《用法》差错率为13.7/万,远超须全部收回的标准。
蔡先生所指之瑕与笔者的不重复。

标点差错(差错处数2-差错个数0.2)
1.《标点符号用法》,7页:

4.9.3.1
示例3:信纸上用稚嫩的字体写着:“阿夷(姨),你好!”。

浅析
最后的句号似多余。

示例3后面的文字有冒号,有引号,引号内文字独立且完整,句末点号叹号就在后引号内,后引号外就不应再有句末点号句号而应如下(删去句号):

信纸上用稚嫩的字体写着:“阿夷(姨),你好!”

2.《标点符号用法》,10页:

4.12.2
着重号的形式是“.”标注在相应文字的下方。

浅析
文字中间似缺点号点断。

这不是一个单句,而是有两个分句的复句,分句间须用点号逗号点断。
第一个分句主干是判断,“形式是‘.’”(什么是什么);第二个分句主干是“标注”(补语“在相应文字的下方”)。两个分句不可不停顿地连着说(“形式是‘.’标注”)的。
改动如下(在“.”后添上逗号):

着重号的形式是“.”,标注在相应文字的下方。

《用法》(12页)中有类似结构的句子,中间是用逗号点断的,可参照:

4.16.2
专名号的形式是一条直线,标注在相应文字的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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