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赶、劝导、包容、创建,何去何从?

易介民 发表在 生活贴士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27-1.html
欣逢盛世,歌舞升平,载歌载舞的人群随处可见,此乃中国独特的风景线。
3.2亿老年人,她(他)们的文化生活,跟上一代迥然不同,歌舞和音乐演奏成为中国特色的一道靓丽风景线。这些人群,不乏退休前的音乐歌舞专业人士,不乏歌手,不乏舞者、不乏管弦乐乐手,尤其是萨克斯陈容庞大,气势雄浑,十分鼓舞人气。
他们无顾远近,聚集一起,带动歌舞音乐爱好者,自筹经费,自筹道具,自筹统一的服装和舞服,自筹观众的座椅,自筹运输工具。
这些歌舞团体显然是自发的,组织者显然是高水平的。
轮流出现在广州市大沙头林则徐公园江边的这些民间歌舞团体深受大众欢迎,有时观众人数多达数百,场面占地可观。
此处江边岸线棉长,东至海印桥,西至江湾桥,地理位置特殊,虽然远离对岸居民区和公园大门马路对面居民区,可是,现场噪音明显超标,而居民区实测噪音不知有无超标?不得而知。如果实测不超标,能否允许呢?
林则徐公园比邻海印文化广场和码头广场,也有多处歌舞群体和舞场,互不干扰,奈何,噪音显示牌所到之处,无论规模大小,大都显示超标,很是无奈。
唯独江边驿站前面规模宏大的歌舞群体,电线杆上设有喇叭,不断播放环境污染防治法进行干扰,歌声和喇叭声混在一起,很不和谐,然而歌声乐声却能遮盖喇叭声,歌舞依然有序进行,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显然十分无奈,难得见到他们劝说或阻挠的身影。
面对这种不和谐的声音,更难免令人深思?歌舞群体知法违法吗?执法者不作为吗?
歌者舞者演奏者似乎对喇叭的干扰不理会,观众似乎对喇叭的干扰也无所谓。
演唱者歌照唱舞照跳,他们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大好河山,无可非议。
对于执法者来说,只凭噪音超标驱赶显然非最佳举措,想想办法引导如何?又如何引导呢?有没有包容的举措呢?譬如说场地许可,能否像环城高速路旁边修建隔音设施呢?文化管理部门和社区管理部门有没有本事为老人创建如此庞大的空间呢?这正是考验相关部门管理者的难题!
在哪里能找到容纳如此庞大的歌舞演奏群体的空间?有,音乐厅,大戏院,歌舞厅!然而对于绝大部分老年群体来说,那里是去不起的。老年大学,文化宫,社区文化站寥寥可数,难以容纳。民办歌舞厅?也不多,那也是收费场所,对于多数老年人,也不是感兴趣的去处。可见,这是大难题,如何求解,执法者、管理者和社会学者、文化艺术界学者不妨深思,文化生活是老年人的刚需,而开创这个老人文化空间,似乎又是刻不容缓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