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则消息:某区宣传部新入职干部黄某,看到办公室主任张某办公桌上的秘密级文件后,私自拍摄并发到微信家庭群。事件查明后,黄某被单位辞职。
对此事件,有网友评论说,不知者不为过,对黄某的处分有点严厉了。
清·钱彩《说岳全传》第六十三回:“起凤道:‘牛兄何不早通姓名,使小弟多多得罪,勿怪,勿怪。’牛通道:‘不知者不罪。’”不知者不罪,不知者不为过,表面看,貌似合情合理----我不知道,也没听说过,所以即使有错,也不应该受到惩罚。
然而,从黄某事件来看,至少,这句话是站不住脚的:黄某不仅是成年人,而且是考试进入党委组成部门的,即使其在大学没有受过安全保密教育(几乎不可能),但是,面对“秘密”二字,哪怕普通人,也会有所思,警觉起来。但黄某所为,却让人不解。说他明知故犯,固然有冤枉的嫌疑,不过,他的安全保密意识,的的确确是不及格的。
现实生活中,对新入职的年轻干部,所在单位,都会为其上第一课,比如理想信念教育,比如廉洁从政教育,等等,这是很重要的、必须的。同时,安全保密教育,也必不可少。
《学习时报》说:每个秘书到周恩来同志办公室工作,他与秘书的第一次谈话除了提出如何工作和学习外,特别强调的是遵守保密纪律。周恩来同志的最后一任秘书纪东曾经回忆,有一次,总理在车上给他安排一项重要工作时,亲自动手按动电钮,把司机、警卫与后座之间的隔音玻璃升起来之后才说,以免无关人员听到。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机事不密则害成。”秘密的泄露,大则影响国家安全,小则影响自身发展。保守机密,慎之又慎。因而,每一个单位,哪怕是最基层的单位,对新入职的年轻干部,也要对其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不仅要认认真真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更要以案说法,以黄某等案例为警示,使新入职年轻干部真正在安全保密问题上受到触动,得到重视。(李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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