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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或者不在线

发表时间:2026-5-17 11:59

“女生盲道被撞反被骂”系摆拍,“损社利己”当棒喝



李蓬国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5月16日,“首都网警”发布通报,刘某(男,26岁)和江某某(女,24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牟取私利,在朝阳区某路旁虚假摆拍“盲人在盲道行走被电动自行车撞击并遭骑车人斥责”内容,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对外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恶劣影响。上述二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月16日红星新闻)
  无论是“盲人女孩在盲道上被逆行电动自行车撞伤”,还是“盲人在盲道行走被电动自行车撞击并遭骑车人斥责”,都深得“标题党”的精髓。
  盲人本来就是弱者,何况还是个盲人女孩。这样的角色设定,就是为了激起人们的同情心。而将剧情设定为弱者被欺负,则更能刺激广大网友的正义感。盲人女孩子在盲道上行走,没有任何过错。
  可是,电动自行车闯进盲道,而且是逆行,还将盲人女孩给撞倒,你说气不气人?更令人愤怒的是,骑车人不仅不道歉,竟然还斥责被撞的盲人女孩,这不就是恶人先告状吗?是可忍孰不可忍?
  为了让广大网友相信这是真实发生的,“导演”把上述情节演绎为肉眼可见的视频。既然“有视频有真相”,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就深信不疑,群情激愤,从而达到收割流量,再通过带货等方式割韭菜的目的。
  果然,广大网友都信了,纷纷表达对被撞盲人女孩的同情,并希望有关部门对撞人者从严惩治。北京交警官方账号也在这个视频下留言,表示将尽快核实情况依法处置。歌手薛之谦在演唱会上也就此事公开发声,怒斥撞人者不照顾弱小,行为非常恶劣。
  整个计划最难把控的是,如何做到既激发众怒,又不引火烧身。这俩“导演”的设想貌似天衣无缝:赶紧“画句号”,避免被追问和露馅。“抱抱盲兔”回复称,该视频是很久之前拍摄的,并且已经收到了当事人道歉,也有相关部门进行了联系。随后不久,删除了这段视频。
  这就是“导演”设想的“闭环”操作,他们要告诉网友的是,事情虽然是真实的,但已经得到了圆满解决,因为当事人道歉了,有关部门也跟进了。言外之意是,“吃瓜群众”不必再追问真相,就静待被割韭菜好了。
  可是,“导演”低估了“吃瓜群众”的智商。部分网友对视频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认为有些细节不符合逻辑。比如,盲人女孩被撞后,面对“不看路”的指责,应该回应“我是盲人”,而不是“我走的是盲道”。还有“眼尖”的网友根据“蛛丝马迹”推断视频拍摄应该是“五一”前后,而不是所谓的很久之前拍摄。
  这些虽然只是推测,但经过警方深入调查,发现整件事都是摆拍的,纯属虚构。两位涉事“导演”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纯属活该。可是,对于此事的反思,如果仅仅停留在批评“流量至上”,也是毫无意义。应该看到,真正的问题在于“损社利已”的思想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蔓延。
  “损人利己”对于某些人而言,毕竟存在较大的风险,很可能遭到对方的反击。于是,他们自作聪明地想到了“损社利己”:通过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来获取个人的不当利益。由于损害的不是具体的个人利益,而是比较抽象的社会公共利益,因此,通过不会引来具体个体的反击,相对来说比较“安全”。
  各类摆拍视频之所以层出不穷,除了能够轻松通过激化矛盾的方式获得流量和关注,还在于往往不会有人因此较真并追究“导演”的责任。除非,事情败露,涉事者受到法律制裁。
  要遏制“损社利己”思想和现象的蔓延,仅靠道德批判和案件警示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公众把“公家事”当“自己事”,要有较真的精神。更关键是有关部门要严查严打,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文/李蓬国)
  作者声明:本帖为本人原创,未经本人和华声论坛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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