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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普法:《宪法》第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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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普法:《宪法》第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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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11-3 11:35
[推荐]普法:《宪法》第41条
LS李树身 发表在
灌水专区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60-1.html
请问: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主张公民依法享有对国家机关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怎样理解?
简要答案:我国《宪法》第 41 条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享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但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处理,禁止打击报复。公民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受损,可依法取得国家赔偿。
该权利属于公民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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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30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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