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3-21 10:05
243万存款被挪用银行拒赔,难道储户错了?ntkf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76-1.html
243万存款被挪用银行拒赔,难道储户错了?
文|清哲木 一家人243万元的积蓄存到银行后,却被原行长私自挪用。受害人李先生要求银行赔偿时却被拒绝,理由是储户没经常查询存款,自身存在过错,应自行担责。 涉事银行是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以下简称邮储江宁支行),原行长因犯挪用资金罪获刑。去年5月份,李先生一审胜诉后,南京中院在二审时作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定。 在重审阶段的合议庭笔录显示,银行认为,原告在处理自身存款中,也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此外,储户与行长时某宁是通过中间人介绍,因此中间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这个案件影响很大,公众关心存款安全问题。邮储江宁支行拒绝赔偿的理由也是匪夷所思有悖常识,也颠覆了公众的认知,如果邮政储蓄银行都是这种态度对待他的客户,以后谁敢把钱存在邮政储蓄银行?你自己的工作人员行长挪用了一位客户的243万存款,是你单位管理出现了问题,就应该你单位负责,这是简单的常识,并不需要过多的法律解释,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给外界感觉是自己理亏,还要强词夺理,还有“据理力争”这非常荒谬,银行的钱是钱,储户的钱不是钱?被你们自己工作人员挪用了责任咋还是客户的呢?天下哪有这门“强盗”逻辑?“储户长期不查询不符合常理”,这话听起来有点刺耳,扎心般的刺耳。储户把钱存放在银行,就是一个信任,长期不查询,那是对银行的高度信任。如果储户把钱存在银行,还要像防贼一样防着,还放在银行干嘛,如果不停地去银行查询自己的账号情况,这样的银行,还值得信任吗? 而邮储江宁支行教给储户的,恰恰就是这样的结果。自己内部出现的失误,竟然把责任推向客户,这滑天下大稽。也是对自己羽毛和邮储银行名誉的直接摧毁,作为一个金融机构,银行有责任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如果客户的资金被挪用,银行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这个事件中,银行的拒赔行为不仅违反了银行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也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要求。 邮储江宁支行一个支行的行长竟然可以随意转出储户的存款,并且制造假流水,还长期不被发现。说明我们银行系统的内部监管问题有多大?银行内部管理人员权限是多么随意。信用和信任是金融业务关系的基石。 如果我们银行系统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这次李先生的存款不能追回,那将面临的不仅是老百姓对银行系统的信任危机,更是公信力的危机。 储户的200多万存款,被银行的管理人员挪用了,银行怎么能不认账呢?地方的银监会上级结构又是什么态度?凭什么说储户长期不查询呢也是责任呢?假如这笔钱是银行发错了给了储户的,如果储户不归还,就有可能坐牢。可是,储户的钱放在银行不见了,银行却可以强词夺理地不认账,这叫什么事?如果不依法处理,银行还有公信力吗?银行储蓄关系到亿万家庭,每一起“破防”案件都让公众多了一份不安。我们期待邮储银行和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对相关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事后补救、切实维护好客户权益,不能让客户“赔了夫人又折兵”。 【恭喜,该文被华声论坛首页选录,特奖励花生2,玫瑰2。请查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