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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身或者不在线

发表时间:2023-3-1 14:48

[推荐]“电死自家鱼”与“办活人葬礼”闲谈



MCTO_x77hmh6bf 发表在 情感酒廊 华声论坛 https://bbs.voc.com.cn/forum-89-1.html

题记

词语“闲谈”,也称“闲谭”,是指没有一定中心、漫无目地的瞎扯。但有古语“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是非”的启示,今天笔者对这两件事情就不会仅止于闲谈了。

第一件事情

2月25日,“今日头条”网站发表署名“于烨讲真话”的《宜宾公安现在头都大了,网友提出无数个嘲讽问题求普法,难以回答》一文,讲述近日四川宜宾公安破获一起非法捕鱼案件始末,是闲谈也是瞎扯——不,应当叫做寓教于乐的“普法笑谈”更为切实。

媒体报道称,据悉该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并视频炫耀被网友举报,随后宜宾公安就把电鱼的小伙子给抓了罚款500元,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这则媒体新闻报道立即引发网络热议,而且网民天天缠着宜宾公安咨询问题,希望能被普法。由于网民咨询的问题,不仅很多而且千奇百怪,最后致使宜宾公安扛不住压力,把那条破获电鱼案的视频给删除了。

尽管如此,也没能阻止网民希望得到普法的强烈求知欲,若干个“咨询问题”问题至今也未获得宜宾公安的回答。

笔者认为“该男子在自家鱼塘电鱼”,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风马牛不相及。因为此条款划定的范围,只限于国有江河湖海,根本管不住“在自家鱼塘电鱼”。

由此可见,“把电鱼的小伙子给抓了罚款500元”的始作俑者,本来就是法盲,叫他如何为你们普法?所以,对网民咨询的问题,就应视之为闲谈、瞎扯。

但这一大堆闲谈、瞎扯,又几乎全是可供茶余饭后的民间文学类笑谈,有其可观的传播价值,所以才会有《宜宾公安现在头都大了,网友提出无数个嘲讽问题求普法,难以回答》一文,在网络上不胫而走。

笑谈共欣赏,普法在其中。笔者原文摘录《宜宾公安现在头都大了,网友提出无数个嘲讽问题求普法,难以回答》一文中的网友留言“请问宜宾公安”于下,共娱同乐。

我现在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厨师证,我天天自己做饭吃,如果现在去自首可不可以宽大处理?

我朋友来我家玩电脑,可是我没有营业执照,我这种需要罚多少钱?

我摔了一跤流血,买了个创可贴自己贴,会不会被判非法行医和非法使用医疗器械?

我走在路上鞋底进沙子,到家以后才把沙子倒出来,算不算非法采矿?

我现在想解大手(便),可是没有排污证,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我在家用菜刀切菜,这算不算非法持有管制刀具?

我昨天买了两条鱼,可是厨房的设备漏电把鱼给电死了,我需要去自首吗?

我家钥匙丢了,我把门给踹开了,请问这算非法入侵吗?

我自己给了自己两巴掌,请问这算故意伤害,还是算手指头的聚众斗殴?

我在家天天算计爸妈弄零花钱,请问这算不算诈骗罪?

我家鱼缸的配件漏电,结果把鱼电死了,我自首能不能少罚一点?

我姐姐,姐夫去外国打工,他们的孩子让我领回家了,这算不算拐卖人口?

我家的鸡在窝里下了一个蛋,我趁鸡不注意的时候拿走了,这算入室盗窃吗?

宰杀自己家的鸡鸭没有屠宰证,拍个黄瓜没有凉菜证,这需要去自首吗?

我昨天偷了老婆包里的二十块钱买了盒烟,算不算盗窃罪?

我偷摸着放了屁,属不属于违法排放?

点评

善意的笑谈,不仅可以帮助人们消化肚里的饱胀食物,并愉悦心情,同时也应该是傍属普法的、寓教于乐的大众化教材。若用川南方言形容,那就是:“笑死先人板板!”

第二件事情

2月27日,据正观视频援引“搜狐千里眼”报道,近日在安徽亳州,涡阳县义门镇一老人给自己办葬礼,开车拉着棺材花圈,引发网友热议。

视频中,老人躺在棺材上面穿着寿衣蒙着脸,车上拉着花圈。另一段视频,老人还坐在棺材上,旁边有乐队跟随。

对此,义门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看到视频和领导汇报核实了,在等待领导处理。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称:“我们没有这样的风俗,所以我们得去调查一下,到底他是怎么回事。”

2月28,“头条新闻”也刊发了“九派新闻”的报道《老人躺棺材上给自己办葬礼,官方回应:没这样的习俗,马上调查处理》称:“近日,在安徽亳州,涡阳县义门镇一老人给自己办葬礼,开车拉着棺材花圈,引发网友热议。”

网络自媒体都爱凑热闹,所以这篇报道以不同的标题、雷同的内容,连日来在网络上纷至沓来,令人目不暇接......

报道称,这位为活着的自己办“葬礼”的老人姓张,今年84岁,有四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张老汉独自在村里生活,

2月26日,张老汉找到张先生请他帮忙为自己办一次“葬礼”。张先生当时感到很奇怪,因为当地没有活人为自己办“葬礼”的风俗,但他还是帮助张老汉张罗“葬礼”。

27日上午9时许,赵村及周边村百余村民闻讯赶到张老汉家参加这场“葬礼”,有人还送来了花圈等物品。村民们将老人抬上放在货车里的棺材顶,按照当地的葬礼风俗,货车拉着老人在村里巡街,整个活动持续了大约三个小时。

张先生说:“除去去殡仪馆火化和下葬的环节,整个过程基本上都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葬礼这场“葬礼”。张先生说,老人的四儿一女都不在家,没有参加“葬礼”。

当事人张老汉向记者表示,自己平时比较孤独,活着办“葬礼”只为图个开心。

报道称,涡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地没有这样的风俗,将对此进行调查。2月27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涡阳县委宣传部,电话未能接通。

点评

在经过官方“调查一下”之后,就再没有了下文。而且“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涡阳县委宣传部,电话未能接通”......显然,张老汉为活着的自己办“葬礼”,并未犯法;显然,涡阳县政府相关部门是依法行政的。

尽管张老汉为活着的自己办“葬礼”,虽无习俗可依,也不触犯法律,那么张老汉为什么要为活着的自己大张旗鼓办“葬礼”呢?

虽说笔者决不提倡(当然也不反对)这种稀奇古怪的“葬礼”,但毕竟也是一个老龄人,因而对“张老汉向记者表示,自己平时比较孤独,活着办‘葬礼’只为图个开心”这行文字所表达的真情里,已是感同身受,内心就难免要泛起缕缕凄怆:“张老汉是因为痛感老来‘孤独’,才会情非得以地为活着的自己办‘葬礼’,并以此来‘图开心’、享乐趣的呀!老无老以及人之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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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3-3-14 09:15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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